3月20日湘潭疾控再发提醒
自3月12日以来,该省许多地方报告了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防止疫情输入和扩散,湘潭市疾控中心发布以下紧急提醒:
一、主动上报行程。凡从外省来(回)谭者,近28天在国外居住或近14天在高中风险区及其所在县市居住者,以及从省内以下地区来(回)谭者或跨越已公布的感染者活动轨迹者,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工作单位或宾馆报告,并配合实施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
3月2日起在怀化市鹤城区居住的归国(谭)人员;
3月13日起,一直居住在邵阳市新宁县的人;
3月13日起,在长沙市岳麓区、芙蓉区居住的人回来了(谭);
3月15日起,一直居住在长沙市天心区的人;
3月15日起,一直居住在永州市冷水滩区的人;
自3月16日起,一直居住在岳阳市湘阴县的人;
二。查核酸证书。从省内外有本地疫情报告的城市来(回)谭的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谭后24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进行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
三。坚持个人防护。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聚集、共餐、使用公筷、一米米粉等良好卫生习惯,配合实施测温、扫描场所代码、照射卫生代码、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四。积极接种疫苗。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应主动到辖区接种单位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年满18周岁,已接种疫苗满6个月者,请尽快完成加强疫苗接种。60岁以上的人易感。如果没有明显的接种禁忌症,请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免疫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同源免疫或序贯免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