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

岳飞儿子2022-09-08  17

四川省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和考籍更改通告

关于受理2021年下半年自考课程免试及改卷申请的通知

一、课程豁免

课程免考是指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则》(附件1)的规定,经考试合格,需要参加考试的自学考试相关课程。

(一)申请时间

2021年9月13日至17日

(二)申请过程

本人登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网址:https://zk.sceea.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提交报考资料,缴纳免考试费8元/科(川发改发[2017]467号)。完成后,部分类型免试须提交至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邮箱(附件2)或该机构自习室邮箱(详见该机构相关公告)。

未能按要求完成任何豁免申请程序将被视为申请不成功。

(三)申请材料(邮寄电子材料)

根据免试类型及相关规则,免试类型分为“其他学历证书”和“非学历证书”两种,需要提交申请材料,其他类型不需要提交材料;

2016年以前,已在外省(区、市)报考档案(纸质档案)转入我省的考生,需要在我省使用档案中的课程的,应在管理系统中选择“外省自学考试准考证”类型提交免试申请,并将电子申请材料提交至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的招生考试机构或自考办的电子邮箱;

根据以上免试类型,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材料统一以“准考证号”的格式命名。_ Name _ Material Name”并在中提交。jpg格式。这个包裹被命名为“门票号码”。_ Name _21.2课程免修”,每项用“_”隔开。

1.免除其他学历证书: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附件3);

(2)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3上);

(3)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学习证书)原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薛鑫。com,网址:https://www.chsi.com.cn),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或教育部学历证书验证报告;

(5)加盖公章的研究生学籍档案(成绩单);

(6)学历证书上的基本信息与申请免考的准考证号下的试卷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

2.非学历证书豁免: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附件3);

(2)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3上);

(3)非学历证书原件;

(4)中国教育考试网《合格证书》或《笔试成绩报告单》的检验证明;

(5)非学历证书上的基本信息与申请免考的准考证号下的试卷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

3.免除省自学考试准考证: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附件3);

(2)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3上);

(3)转让介绍信原件。

(四)特别注意

1.考生在提交申请前,必须了解《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试行)》的要求,核对免试申请的相关内容,确保在管理系统中录入的内容正确,并与提供的纸质材料内容一致。如因考生失误导致免试不成功或出错,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免试审核结论为“通过”并不代表所有课程都通过。考生需要在详情中查看每门课程的具体审核结论。

二。试卷的变化

考试报名变更是指报名编号错误或被公安机关依法变更的考生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的变更。电子照片一经采集,原则上不予更改。

(一)申请时间

2021年9月13日至17日

(二)申请过程

考生登录管理系统提交报考数据。完成后将本人照片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高校自习室公布的电子邮箱(邮箱请见招生考试机构或高校相关公告)。逾期的,不予受理。

申请考试变更是不需要付费的。凡未提交申请资料或缺少申请材料的申请将被视为不成功。

(三)申请材料(邮寄电子材料)

根据试卷变化原因,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材料统一以“准考证号”的格式命名。_ Name _ Material Name”并以格式提交。jpg。该文件包被命名为“入场券编号”。_ Name _21.2试卷变化”,每项用“_”分隔。

1.配准误差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卷更改申请表》(附件4);

(2)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4上);

(3)在准考证号下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还须提交详细的核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报考、参考、考试监考等。(指考生)由准考证号所属的招生考试机构或考官机构出具。报告必须由经理和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公安机关的法律变迁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卷更改申请表》(附件4);

(2)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4上);

(3)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以下证明原件:

变更姓名的,应当提交包含现姓名和曾用名的户口簿单页或者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原户籍证明。户口簿上没有以前姓名的,提交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原姓名变更证明。

变更身份证号码须提交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原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

(四)特别说明

1.一旦发现考生基本信息登记有误或被公安机关依法变更,考生应首先申请变更试卷。基础信息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不能报名参加考试或办理其他业务。

2.因照片原因未通过毕业考试、照片注册错误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式免冠浅蓝色标准证书电子照片到准考证号所属的招生考试机构或高校自习室,当场提交申请。

3.需要变更注册专业的考生,须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变更申请表》(附件5),凭准考证号当场提交招生考试机构或高校自考办,由招生考试机构或高校自考办负责审核和变更。

三。其他事项

(1)考生在管理体系中的相关操作说明请参见附件6。

(2)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相关附表填写,要求书写规范工整,无遗漏内容。提交的电子材料必须清晰完整,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

(3)2021年11月15日公布课程免试和考试用书变更结果。届时请考生登录管理系统查询。如对查询结果有疑问,请联系准考证号所属的招生考试机构或学院自考办进行咨询。

附件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邮箱一览表

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

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卷更改申请表

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更换申请表

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操作指南

四川教育考试院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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