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少鹏
今天,科技创新板迎来开板三周年,7月22日是科技创新板开板三周年。从三年来的实践来看,科创板完善了上市、交易、信息披露、持续监管、退市等基本制度。通过增量改革的方式,显著增强了市场的包容性和适应性,为硬科技企业获得融资、完善公司治理、把握产业发展机遇提供了制度支持,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能。
截至2022年6月10日,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428家,合计募集资金净额5959.56亿元(注:净额=首次募集金额+再融资金额-发行费用)。这些企业主要分布在电子、医药、生物、电力设备、新能源、计算机、国防、军工、基础化工等行业,且大多属于急需加强的科技驱动领域。科技创新板的科技精细度可圈可点。截至2022年3月31日,科技创新板研发支出占营收的比例为8.79%,同期主板和创业板分别为1.69%和4.65%。截至2021年12月31日,科技创新板RD人员数量占比22.30%,而同期主板和创业板人数占比分别为8.14%和16.02%。这充分说明,科技创新板的设立顺应了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发展趋势,满足了科技创新企业的客观需求,实现了实体经济与资本市场的完美对接。这也为整个市场提高制度的包容性创造了经验。
市场的工作是服务实体经济,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和机制创新支持,体现自身价值。由于种种现实原因,股改很难在全市场推行,还可能造成不必要的震荡。用增量改革的方法,在“试验田”中构建新的制度体系,既能满足差异化、多样化的市场需求,又能为股市的系统性改革提供样本。科技创新板在2019年成立之初就提出了两个目标,一是服务硬科技企业发展,二是为市场制度创新提供经验。
创新型企业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在一定时期内不盈利或盈利水平较低。而我国主板市场上市标准主要是针对成熟企业制定的,无法满足创新型企业的需求。因此,科创板首先在发行和上市的标准上进行创新,设立了几套结合预期市值和财务指标的标准,允许未盈利企业、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上市,真正实现了资本市场与科技创新企业的供需对接,显著提高了市场的包容性和适应性。随着科技创新板注册制的实施,企业上市过程更加透明,信息披露更加彻底和及时详细,市场各参与主体的预期更加稳定。更加市场化的询价机制可以有效传导压力,促使发行人、保荐人和询价机构理性报价;同时取消市盈率限制,允许投资者基于对上市公司的价值判断给出相应的估值。二级市场方面,IPO前五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第六个交易日起实行20%的涨跌幅限制。通过增加交易灵活性,及时释放风险,挤压价格操纵空。从上市平均涨幅和波动的客观数据来看,科技创新板企业能够快速完成涨跌反应,实现上市后的价格发现功能。
科技创新板成立三年来,经历了早期的快速崛起和后续的调整巩固阶段,市场运行机制日趋成熟。投资者、上市公司、专业机构和社会各界对科技创新板这一增量市场板块的定位和机制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这是推进整个市场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基础。同时也要明白,增量市场和存量市场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资本是流动性的,肯定会在不同板块之间徘徊。巩固增量市场改革成果,推进存量市场改革,关键是依法治市,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压实市场主体责任。由于科技型企业科技属性强,技术变化快,应进一步细化科技型企业信息披露规则,增加有针对性的披露环节,可适当提高频率和准入要求。同时,针对限售股解禁后的流通情况,加强信息披露约束和对冲措施。要探索首次发行定价与二级市场价格波动的联动监管机制,完善诚信奖惩机制。进一步加大对虚假陈述、财务欺诈、价格操纵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退市制度,让优胜劣汰成为市场常态。
科技创新板作为“龙头”市场板块,必须遵循法制化、市场化、国际化原则,进一步夯实基础制度,强化市场约束和法律约束,让优质企业、优质资本、优质机构愿意来、愿意留,展现依法公平竞争的市场风貌。科技创新板不是孤立存在的。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互动、联动和协调,推动整个市场的深化改革,建设规范、透明、开放、充满活力和韧性的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