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江苏省军队院校招生简章
一、申请条件
招生对象为今年参加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应用条件:
①不小于17周岁,不大于20周岁(2002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出生);
②政治条件符合《军队征兵和招募人员政治考核规定》;
③高考文化科目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④高中阶段学生体检合格,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⑤未婚。
二。申请流程
第一步是政治评估
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www.jseea.cn)网站下载《江苏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审表》或到人武部领取(附件也可在文末下载)。6月18日前,到人武部居住地或经常居住地报名,填写《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审表》(附件也可在文末下载)。6月22日前完成政审,军分区(警备区)汇总考生政审信息,上报省军区。考生户籍所在地与普通中学、教育机构、工作单位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户籍所在地人民武装部承担,考生户籍所在地人民武装部予以配合。
第二步是心理测试。
6月25日至26日,各军分区(警备区)集中组织。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及本人健康码,戴上口罩到各市考点参加测试(心理测试地点及面试体检资格线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测试合格的考生由军分区(警备区)发给心理测试面试表,凭表参加体检和面试。
体检和面试
6月25日20: 00前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面试、体检合格线。
6月26日至30日,省军区依托东部战区健康管理中心空军医院(南京市秦淮区马路街1号,3号线长福街站东约700米)设立军检站,分设区市分批组织考生体检和面试。考生持心理测试面试表、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本人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到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填写个人承诺书和病史采集表(附件也可在文末下载),戴口罩报到。
初步时间表:
26日上午南京、下午镇江的考生;
27日上午扬州、宿迁考生,下午泰州考生;
28日上午南通地区考生,下午盐城地区考生;
29日上午常州、连云港考生,下午无锡考生;
30日上午苏州、徐州考生,下午淮安考生,并组织缺考考生补考。
除血常规、尿液、血清HIV抗体等项目不能当场出结果外,其他项目的结果会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如有异议,可在离开前提出,监督复议组当场复核。
[注意事项]
①体检前几天注意休息,饮食清淡,不要饮酒;体检半天之后,必须做空腹部检查。检查前不要喝酒或吃东西。
②如果需要矫正视力,请自备眼镜(不允许带隐形眼镜)。
③考生不得驾驶私家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免造成交通堵塞。
④政审结束后,考生应减少出行,做好疫情防范措施。
第四步,填报志愿。
7月1日,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www.jseea.cn)网站查询体检结果。结论体检包括三类:合格(含特定合格类别)、不合格(允许复试)、不合格(不允许复试)。其中,“合格”包括舞蹈、音乐、指挥、装甲、测绘、雷达、水面、潜艇、潜水、空下降、特战、防化、油料、其他、医疗中的一项或多项。1日至2日,根据体检结论,按照院校专业体检标准和选考科目要求,填报军队院校提前批志愿;“不合格(复检)”人员可以先填表。填报军队院校提前批次志愿的,不得同时填报公安、政法、航海等本科提前批次志愿。
[注意事项]
①6月29日起可填报志愿。7月1日体检结论公布后,可根据结论自愿修改。必须按照体检标准和高校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填报志愿,否则将被辞退。
②体检要求不同的专业,不允许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下填报;如果要同时填报同一院校不同体检要求或不同选修要求的专业,必须分成几个“院校专业组”分别填报。
第五步:身体复查
考生可于7月1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自己的体检结论。被认定为“不合格(允许复试)”者,可于7月3日上午到体检站参加复试。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内科、外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眼科、妇科、身高、体重等项目。已经当场显示结果的,不再复查;因服用药物或接受其他治疗而能影响检验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第六步是申请入学
7月8日,在通过政审、军检的考生中,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军校不同科目、不同体检标准、不同性别要求的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1:1投档。如果部分军队院校报名失败,7月11日,省教育考试院将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公开征集志愿,然后按照上述规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缺额人数,再次向招生院校提出申请。
四。相关治疗
军队新生入学后,院校组织政审和体检复试。复试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军供系统学生待遇,按标准按月发放津贴。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
本科生通常授予少尉军衔,待遇等级为18级;获得硕士学位的学生授予中尉军衔,待遇等级定为17级;获得博士学位的学生授予上尉军衔,待遇级别定为15级。
实际待遇以国家和军队最新政策为准。
五、相关说明
1.关于心理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在军队院校学习生活的职业适应性,判断其是否适合军事训练和军事行动,是否具备培养合格军官的基本心理条件。
2.关于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在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考生在面试现场不要紧张,自然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面试结论当场公布,不合格考生可当场申请复议。复议结论为最终结论。
3.关于体检
体检参照《军队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军卫〔2016〕305号)组织实施(文件可在文末下载)。准分子激光手术≥半年(3月1日前手术完成),体检应提供手术相关证明,如手术记录、诊断证明、出院小结、付款发票(需发票)。
特别提醒,谨防骗局:
第一,军队院校招生计划是对外发布的,从来没有所谓的“内部招生指标”。
二是提前批次录取后,军队院校的招生工作也就结束了。即使个别学院招生计划没有满,也没有“补充”。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我们将及时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或关注江苏招考微信官方账号,所有信息同步发布。
军校招生咨询电话:025-67855163;
监督举报电话:025-67855185。
[附件]
附件1:病史采集表
附件2:个人承诺书
附件3:军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审表(示例)
附件4: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审表
附件5: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检标准
[填写表格的说明]
1.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审表打印在A3纸双面对折。“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审表”四个字,中间是方正小标宋二号的简体字。汉字全为宋体_GB2312小4号仿制品,“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军队院校对政治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时填写”字样为黑体。汉字一律使用简化字,年、月、日使用阿拉伯数字。
二。本表中涉及本人情况的部分必须由本人如实填写,可由电脑打字打印或手工填写。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可以打印,也可以粘贴。用蓝黑色或黑色墨水手工填写,字迹要工整。
三、“住所”是指户口簿上的住所;“经常居住地”是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填写乡(镇、街道),“高考报名地点”填写县(市、区)。
四、“我的主要经历”一栏,从小学开始填写。
5.如果“有此情况□且无此情况□”列在待填栏内,则在相应内容后的□”内打“√”,填写此类情况的详细情况,无此情况的可省略此栏内容。
六、“本人受到的奖惩”栏,除填写有关奖励外,还应如实填写受到的纪律处分、刑事处罚等情况。
七、“本人出国(境)”栏,有这种情况的,应填报截至出国(境)的时间。从国外到国内访问过的国家(地区)都要填写,包括过境国家(地区);主要原因包括求学、走亲访友、学术交流、就医、旅游,以及财产的继承、接受和处置。
八、“家庭成员”是指共同生活的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包括有抚养关系的生父母、养父母和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具有相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九、“本人及家庭成员移居国(境)外”栏,本人及家庭成员原是外国公民或香港、澳门、台湾省居民的,按“移居国(境)外”情况填写;在“备注”中,填写“放弃”“无法放弃,但自愿申请列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人员”等移居国(境)外情况的变化。
十、“初步政治考核意见”栏,由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在政治考核表相应栏填写实际表现,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政治考核结论”栏,由县(市、区)兵役机关作出结论,加盖征兵政治考核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