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服务板块划分更加科学合理,保护适龄儿童少年合法权益,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报名时间前(2022年7月9日前)完成南宁市邕宁区2022年中小学招生服务板块划分的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告根据《南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征求公众意见”因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时限的,应当在公开征求意见时说明。现公布2022年南宁市邕宁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2022年南宁市邕宁区小学招生服务板块划分(征求意见稿)、2022年南宁市邕宁区初中招生服务板块划分。请在公开征求意见期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说明具体理由和依据,并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众提交意见有两个合法渠道,其中一个可用于反馈:
一、将您的意见以实名信函方式寄至南宁市邕宁区向梅15号邕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203室,邮政编码:530299,并在信封上注明《南宁市邕宁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信中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2.请发电子邮件到ynqjyjjjg@163.com。请对《2022年南宁市邕宁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2022年南宁市邕宁区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划分(征求意见稿)》和《2022年南宁市邕宁区初中招生服务区域划分(征求意见稿)》表明意见,并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邕宁区教育局电话:0771—4724851。
征求意见稿段落:
公立小学一年级入学办法
(一)招生对象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含适龄残疾儿童,下同)。
2.父母双方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邕宁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随父母在市区居住并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以上招生对象必须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
(2)准入原则
1.本市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含残疾适龄儿童),应当凭家庭住址(不动产登记地址,下同),随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就近入学。
2.符合条件的随迁农民工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按照其合法稳定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详情:南宁市邕宁区义务教育学校2022年招生计划(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