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市诊所、门诊部(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不含医院设立的门诊部、一体化管理的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停运。
二是综合医院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整形外科(美容)、体检等专科医疗机构及相关专科非必要医疗项目全部暂停,仅保留必要的急诊服务。
三、医疗机构暂停择期及其他非紧急手术、检查,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住院。
以上自2022年2月16日颁布之日起施行,恢复正常诊疗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再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