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创新型大学生宜居项目申报服务指南
一、项目编码
没有
二。适用范围
2017年后本科及以上学生(仅限2020年起应届毕业生)
三。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四。建立基础
《银川市创新大学生宜居工程实施办法》(银党办〔2018〕36号)
五.接受机构
银川市委人才局
六。决策机构
银川市委人才局
七。处理条件
本办法适用于拟在中国银行工作创业的过渡性大学生或已在中国银行工作创业的创新型大学生。宁夏创新型大学生同等适用,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拟在白银就业创业的过渡性大学生,是指毕业后尚未就业但拟在白银就业创业或未与相关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处于试用期的人员;已就业创业创新大学生是指在我市企业就业(依法注册并正常纳税)并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在中国银行取得营业执照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国家承认学历的境外全日制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
2.所学专业符合银川市创新人才需求目录,补贴等级为目录中最高学位。
3.2017年及以后毕业的所有创新型大学生。
八。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单位所在县市的人事服务办理窗口提交下列申请材料(证件、物品)。
序列号
提交材料的名称原件/复印件复制纸质/电子版具体要求九。处理方法
(1)窗口受理:到公司所在县(市)区人才工作受理点窗口申报。
(二)网上预审后窗口办理:进入银川人才云网站(http://www.ycrcy.gov.cn/front/home)网上申报栏目进行申报,进行网上预审,并将纸质材料发送至公司所在县(市)人才工作受理点窗口进行申报。
在线处理:点击进入
十、办理流程
(一)银川创新型大学生宜居工程申请流程
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准备相关材料。2.报公司所在县(市)区、园区人才窗口初审。3.各县(市)区、园区会议通过后,上报市委人才局。4.市委人才局对人才材料信息进行核对后,报银川市人才领导小组会议审批。5.在相关网站上公布批准名单。6.补贴兑现。
(2)处理程序
1.市委人才局向社会和各部门发布申报通知;
2.个人向公司所在县(市)区、部门人才工作受理点申报;
3.县(市)区、部门进行初审,报市人才局;
4.市人才局进行审核;
5.将评审人员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将通过评审的申请人名单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
7.兑现申请人选定的补贴项目;
8.市委人才局逐年考核相应人员,发放相应补贴。
XI申请时限
自通知文件签发之日起30天内
十二。收费依据和标准
(1)收费
没有
(二)收费依据
没有
(三)收费标准
没有
十三。注释
(1)申请人在申请前必须满足文件中提到的所有条件;
(2)转型期大学生只享受廉租房人才公寓;
(3)中央企业、国有企业(银川市属国有企业除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支一扶、西部和选调生志愿者不得报考。
十四。咨询方法
(1)现场咨询
银川市民大厅三楼C厅34号窗口
(2)电话咨询
0951-5555825
十五。电话监督投诉
(1)现场监督和投诉
银川市民大厅7楼B厅710室
(2)监督投诉电话
0951-5555825
十六。处理的地址和时间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银川市政务大厅三楼C厅34号窗口。
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中午12:00-下午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