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疫情输入,保障市民健康安全,铜陵市疾控中心发布紧急提醒:
一、主动申报
自2022年1月18日(含)起途经或居住在广东省深圳市;
自2022年1月23日(含)起途经或居住在黑龙江省黑河市;
自2022年1月25日(含)起途经或居住在辽宁省葫芦岛市;
自2022年1月27日(含)起在广西百色经过或居住;
自2022年1月30日(含)起在广东省深圳、东莞、惠州、梅州、河源、云浮经过或居住;
自2022年1月31日 (含)起经过或居住在江苏苏州;
自2022年2月5日(含)起途经或居住在广西南宁;
自2022年2月6日(含)起途经或居住在天津;
自2022年2月7日(含)起途经或居住在辽宁省沈阳市;
或曾在其他中、高风险地区生活过的人员,在其他有疫情地区来(回)铜的人员,安康代码为“红色代码”或“黄色代码”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宾馆报告,并按要求落实控制措施。
二。精心安排旅行
近期重点关注江苏苏州、辽宁葫芦岛、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的疫情。坚持非必要不出省,不到境外、边境、口岸城市、中高风险地区或当地有新冠肺炎阳性感染报告的城市旅游或出差。如确需前往,必须在回铜后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程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手部卫生。到了一定要向所在社区(村民小组)和单位汇报。建议至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在14天内进行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应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自己近期的逗留史和相关人员的接触史。不建议买药自己吃。14天内避免聚会聚餐活动,避免去人员密集、人流量大、封闭空的地方。故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疫情防控的,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三。实施预防和控制措施
各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单位严格执行所有居民的体温测量、健康守则、行程守则;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部门。应加强人员调查和控制,严格执行体温测量,检查健康守则和行程守则;一旦发现所在市级行政区域内有中高风险区或已报告检测阳性者来(回)铜工人,应及时向当地社区(村组)报告,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四。及时积极的治疗
做好个人及其家庭的日常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立即戴上医用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积极如实告知个人的逗留、活动和接触史,就医期间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做好个人防护
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咳嗽礼仪,使用公筷公勺。符合新冠肺炎疫苗加强免疫条件的人应尽早接种“加强注射”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