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海南春节农村地区返乡排查对象
海南农村返乡人员排查治理范围
被农村特殊阶层调查控制的返乡人员主要有两类——
1月1日至3月15日,从外省返回海南省行政村(含农垦)居住24小时以上(农村社区和社区除外);
2.返回本省行政村(居)的四类人群(以下简称“四类人群”),包括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的人员、在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人员、在隔离场所的人员、从事运输的人员。
对返回者进行调查和登记
建立“分包市县、市县乡、村(居)村(居)分包户”机制,逐级压实责任,做到返乡当天登记,确保返乡人员登记到位。
以村委会为网格单元,充分发挥村两委干部、村组干部、乡村振兴小组的作用,落实登记工作,每天提醒返乡人员落实健康监测制度,做到有异常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发现中高风险区未按疫情防控规定返乡的,要立即向市县指挥部报告。
省四组人行业监管部门要及时向村级行政组织反馈返乡人员信息,实现重点人员闭环管理。每天上午9点前,市县指挥部将前24小时农村返乡人员核查情况报送省农村防控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