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评论员李磊
一直以来,“基金赚钱,基民不赚钱”是公募行业的顽疾。这种错位的原因与过去公募基金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密切相关。中国资产管理协会近期发布的《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有望从根源上解决这一问题。
6月10日,业内流传讨论已久的基金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细则终于“靴子”落地。中基协发布了最新指引,从薪酬结构、薪酬支付、绩效考核、薪酬内控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让笔者印象深刻的是,这份《指南》并没有像之前一些猜测的那样,直接限制或干预基金从业人员的薪酬水平,而是着眼于更长远、更实际的考虑。通过推动基金公司制定科学的薪酬制度和考核机制,如严禁短期考核和过度激励,建立基金从业人员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之间的利益约束机制,真正完善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基金管理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其中一些条款非常明确。比如去年以来,公募行业人才流动性很大。有些基金经理,在凭借短期业绩成名后,要么直接“私有化”,要么顶着光环跳槽到其他公司。今年上半年,几位“一把手”的离职,将公私之事推向了一个小高潮。这些明星基金经理的离职,通常会让一批基金持有人与新的基金经理刮目相看,基金风格也不可避免地受到经理变动的影响,因为每个基金经理其实都有自己独特的投资风格。
为解决基金经理频繁变更、核心人才持续流失等问题,《指引》规定,基金公司应当建立并实施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延期支付期限不低于3年,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关键岗位延期支付金额原则上不低于40%。
其次,为了更深层次地将基金管理人的利益与普通公众的利益捆绑在一起,《指引》规定,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应当购买本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不少于当年绩效薪酬的20%,其中不低于50%应当购买股票型基金;基金管理人应当购买不低于当年绩效工资30%的资金用于本公司管理的公开发行基金,并优先购买其本人管理的公开发行基金。
这一规定可谓立竿见影,也被不少业内人士视为此次指南的最大亮点。事实上,在市场低迷的时候,基金公司往往会掀起一波自购潮。一方面当然说明基金经理对未来市场的看好;另一方面,又深度绑定了基金管理人和持有人的利益。这份《指引》对基金管理人提出了“后续投资”的刚性要求,既能更好地约束基金从业人员的行为,又能进一步加强对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护,实现他们之间的风险共担。
还有一点很关键的是,《指引》对长期业绩考核也提出了非常实际的要求,即基金管理公司的业绩考核指标应当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合规风控指标和社会责任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应当反映3年以上的长期考核和投资者的实际盈利情况。
也就是说,根据新规,基民不赚钱,基金经理的业绩收入也会受到影响,从而更直接地绑定双方的利益。另一方面,指引规定规模排名、管理费收入、短期业绩等。不应该作为薪酬考核的主要依据,而这些只是以往基金经理业绩考核的主要维度。可以说,与“限薪”相比,改变考核方式的影响是颠覆性的,这些影响一定会体现在基民未来的投资体验中。这样才能解决“基金赚钱,基民不赚钱”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