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庄河市2022年城市发展贫困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及31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编办〔2019〕19号)和《大连市紧缺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大人才办〔2021〕14号)等文件,现就2022年我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2022年1月1日以后,从大连市行政区域外全职引进的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在企业就业的,视同引进),符合紧缺人才认定条件的。
二。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才可以申请认定城市发展紧缺人才:
(一)2022年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需符合《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目录(2021年)》所列岗位条件。紧缺岗位所在的行业领域应根据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的业务(经营)范围确定,在确定的行业领域中选择报考岗位。
(2)在公司全职工作。
(三)引进的紧缺人才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三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并在公司缴纳社会保险。
(四)年龄在五十周岁以下。
(5)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引进时间一般以引进后连续缴纳社保时间为准。
三。认证程序
(1)个人申报。向个人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填写《大连市城市发展人才认定申请表》,对照《大连市城市发展人才目录(2021)》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在其申请表中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将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每页需盖章)交至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现场查验后将原件退回。
(3)审核公示。审核合格的人员应当在庄河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确认和备案。公示无异议的,由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认定意见并反馈给推荐单位和申报人,同时将认定名单及相关要求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申请材料
(1)《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表》(签章);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双面打印在A4纸同一面);
(3)毕业证(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在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六)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体以应聘人员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入职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为准;学历超过岗位要求的,高于所要求学历的修业年限视同相关工作年限);
(八)《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备案表》。
五.申请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12月1日
六。相关要求
(1)申请人根据申请材料要求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提供《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表》和《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备案表》可编辑文档)。
(2)所有申请材料按顺序盖章扫描成PDF彩色文件提交(每人一份)。涉密人员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应以光盘形式提交。
受理单位:庄河市人社局就业人才管理科。
地址:庄河市世纪街一段18号511室
电话:89725628
下载附件
附件1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表。文档
附件2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备案表。电子表格文档
附件3大连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2021年)。可移植文档格式文件的扩展名(portable document format的缩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