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上海访客(海归)管控措施
6月13日00: 00起,上海全区由A类调整为b类近7天来(回)上海的人员,居家隔离7天,直至抵达四川。居家隔离期间,共同居住者应当同时实施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者不接受共同居住者隔离的,实行集中隔离。
对6月13日零时前已在我市隔离的人员,从上海来(回)的人员,集中隔离将持续至其抵达四川后7天。
各地要进一步梳理近期来(回)沪人员信息,督促其来(回)前及时到目的地社区(村)报到,规范核酸检测、隔离管理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