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广河县2例无症状感染者人员活动轨迹
关于广河县新冠肺炎两名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的公告
3月21日,无症状患者唐某荣与唐某华(唐某荣父亲)、马某某麦(唐某荣母亲)密切接触,州、县疾控中心核酸检测阳性。经省、州专家会诊,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现已送往定点医院隔离监测。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有共同活动轨迹的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报告并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唐某华、马某某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唐某华的活动轨迹:
3月18日
18时20分,骑摩托车至五马高速三甲集收费站路口接儿子唐回家;
九点,我回到了三甲集镇康佳村的家。
3月19日
10点,我和儿子唐走在家附近的农田里干活;
1点多,遇到同村村民马某祥;
12:30回到家中吃午饭,期间与三甲集畜牧站防疫员裴徐默、宗某华有接触(约20分钟);
15:00,我和儿子唐步行去农田干活;
七点,干完农活,回家。期间与海及同村亲戚马某强有过联系,之后在家未出门。
23:30,接送至集中隔离点。
马某某的小麦活动轨迹:
3月18日
9时,丈夫唐某华、儿子唐回家;
3月19日
1: 30,在自己小店经营过程中,与客户马某麦简单交谈;
12:30与三甲集畜牧站防疫员裴徐默、宗某华取得联系(约20分钟);
6: 00在家流动摊贩买菜(人员正在检查);
6点20分,亲戚马某强来家里取东西,短暂接触;在经营自己的小店期间,与马某艳、马某秀、马某贤、马某倩、马某轩、马某、赵某平、曹某台等8人有过联系,此后再未在家。
23:30,接送至集中隔离点。
目前,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我县已对密切接触者和亚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请在上述时间段、地点与唐某华、马某某有过偶遇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镇(街道)、村(社区)报告,并配合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如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和味觉减退等症状,要按照标准及时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的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全程戴口罩看病,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及时关注政府发布的权威信息,保持良好心态,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广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