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宁波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缴费比例
2022年宁波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宁波市医保局、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宁波市税务局关于调整生育保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纳入生育保险范围。
保险支付
2022年3月1日起,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按照本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用人单位按8%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含0.5%的生育保险费),按0.5%的比例缴纳重疾保险费,个人按2%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代收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