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入(回)泸州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13号)
一、中国疫区分类
根据我国疫情变化情况,将入(返)境人员按风险等级划分为A、B、C、D四个区域,采取差别化控制措施。A、B、C、D四个区域的划分由指挥部及时动态调整和发布。
(一)A类地区
1.全中国宣布高风险地区。
2.经专家判断需要纳入的重点疫区。
(二)B类地区
1.中国新冠肺炎疫情的危险区域。
2.经专家判断需要纳入的疫区。
(三)C类地区
1.通信大数据出行卡标注“*”的区域,专家判断存在溢出或溢出风险。
2.经专家判断需要纳入的疫区。
(四)D类地区
1.通信大数据出行卡上带“*”的区域。
2.通信大数据出行卡没有“*”,但专家判断有疫情外溢风险。
二。国内疫区入境(返)人员分类控制措施
(1)A类地区和云南卫生代码“红色代码”人员。
控制措施:14天内有A类地区居住史进入(返回)泸州者和云南卫生代码“红色代码”者:即日起凡到达泸州者,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最后一次核酸检测应为人、事、物“双采样双检测”。
(二)B区、云南卫生编码中有“黄码”的人员。
控制措施:进入(返回)泸州的人员和14天内居住过B类地区的云南卫生代码“黄码”人员:即日起所有到达泸州的人员均接受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天进行核酸检测),外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最后一次核酸检测应“双采样双检测”,人、物、环境样本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C类地区等地集中隔离期满后在泸州入境(返)人员。
控制措施:即日起,对所有从C类地区进入(返回)的人员和异地集中隔离期满后返回泸州的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观察条件的,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D类区进(退)人员。
控制措施:即日起,对所有从D类地区进入(返回)的人员进行居家监测7天(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
三。州内边境县出入境人员管理办法
河口、金平、绿春边境县入境(回)泸州的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内(间隔24小时)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入境(回)泸州后24小时内完成另一次核酸检测。
四。针对卡车司机的控制措施
(一)货车司机实行“挑、留、追”模式,人员闭环管理。对于通信大数据出行卡有绿标*的货车司机,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云南卫生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的,立即放行。
(2)到达目的地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可采取“核酸采样+抗原检测”,并详细登记目的地和经过地。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应当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车辆通行。实施动态跟踪机制。一旦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立即通知目的地或航线实施控制措施。
五.其他措施
(一)所有入(回)泸州的州外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入(回)泸州后24小时内完成另一次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管理7天,不聚会,不聚餐,不旅行除非必要,确实需要旅行是为了个人防护。
(二)扶助医务人员、归国留学生等特殊群体,按照相应政策执行。
(三)如有违反通知内容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即日起,泸州市入境(归)人员相关防控措施以本通知为准。此前通知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五)其他需要排查的相关风险群体,由总部组织专家组进行综合评估,按照“一人一策”的原则实施。
上述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