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社会保险保障中心、国家税务局北京区(地区)税务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相关参保单位、灵活就业缴费人员:
为确保2022年各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的正常归集,进一步提高服务便利性,按照“一号一源、信息共享、一步办理”的原则,现将2022年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发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市社会保险费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险部门、税务部门管理,住房公积金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和归集。为方便用人单位,简化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2022年“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申报实行统一入口、统一标准、统一口径。用人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办理。申报完成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相关数据传输至税务部门、医保部门和公积金部门。
二。2022年“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申报时间为2022年6月11日至2022年7月20日。
三。用人单位以2021年(自然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2年“五险一金”缴纳工资的依据。申报时,不要对月平均工资做上下限;核定时,按照本市“五险一金”上下限分别核定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当如实申报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不得隐瞒或者遗漏。自2022年7月起,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核定的基数核定缴费金额。
四。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从2022年7月起,按照本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2022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5.用人单位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申报“五险一金”缴纳工资,网上提交,即时生效,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用人单位也可以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企业版”)软件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如果通过企业版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需要打印2022年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汇总表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签字后,你拿着汇总表和要约文件去社保所。
六、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规定,2022年“五险一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工资应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申报。
通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版”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需打印《北京市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汇总表》一式两份。主管部门盖章后,用人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七。经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代)部门备案为个人的,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在各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原社保所)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在规定时限内申报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周期。通过首都之窗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搜索“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及变更”,点击“网上办理”,选择参保地区,进行网上申报;也可通过(代)办或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原社保所)向市、区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申请。缴费基数可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自由选择,缴费周期可选择按月、按季度、每半年或按年缴费。未按时办理申领手续的,按照本人上一年度缴费基数确定2022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的,以下限额作为缴费基数;付款期限为每月付款。
八、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申报“五险一金”缴纳工资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结果可随时查询;住房公积金申报结果可在本单位7月委托归集日后查询,非委托归集单位可在7月20日后查询。住房公积金调整不成功的,可以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再次申报。
九。用人单位在办理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业务时,或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变更”业务时,如有疑问,可拨打社会保险热线12333;用人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申报业务时,如有疑问,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北京税务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