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4日起辽宁启动首次申领身份证全省通办
2022年3月4日起,辽宁省户籍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无需回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可直接在大连市各派出所身份证受理点办理。
接受范围:
一、户籍所在地为辽宁省,年满16的公民。
公民本人在省内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现场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提交本人户口簿、社保卡、学生证、居住证等合法稳定的就业、就学、居住证明材料,即可申请办理。
二。户籍所在地为辽宁省,未满16周岁的公民。
监护人陪同申请人在省内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现场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提交申请人户口簿、学生证、居住证等合法稳定的就学、居住证明材料,即可办理申请。
1.申请人户口与父母户口在同一户的,交验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
2.申请人户口与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出生医学证明能反映监护关系的,提交申请人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查验。
3.申请人户口与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出生医学证明不能反映监护关系的,提交申请人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