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个人在Xi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具体有哪些规定?
一、根据财政部通知的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外国人以非现金或报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安置费、洗衣费。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
外籍个人以非现金或报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和洗衣费,免征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首次取得上述补贴或上述补贴金额及支付方式发生变化的次月进行工资薪金纳税申报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述补贴的有效凭证,并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税。
3.一些在内地企业工作的外籍人士选择在港澳生活,每个工作日往返于内地和港澳之间。这类居住在港澳特区的外籍个人,在公司给予住房、食品、洗衣等非现金补贴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现澄清如下:
境内企业聘用的外籍个人(不含港澳居民)因家庭原因在港澳居住,每个工作日往返于内地与港澳之间。因此,国内企业(包括其关联企业)在香港或澳门以非现金或报销的形式提供补贴。能提供有效证明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取消外商个人住房、食品等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审批和后续管理。
根据财政规定,外籍个人以非现金或报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安家费、差旅费补贴、探亲费、语言培训费、子女教育费等补贴,由纳税人提供相关证明,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免征个人所得税。
上述审批取消后,取得上述补贴收入的外籍个人,在申报缴纳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应根据国家税收规定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和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国家税收要求,对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申报的相关补贴收入进行逐项审核。相关凭证和证明材料不能证明上述免税补贴合理性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要求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限期重新提供证明材料。补贴收入不能提供有效凭证和证明材料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进行纳税调整。
5.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外籍个人,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享受住房补贴、语言培训费、子女教育费等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能同时享受。外籍个人一经选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
不及物动词自2022年1月1日起,外籍个人不再享受住房补贴、语言培训费、子女教育补贴等免税优惠政策,应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七。根据财政部公告,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外国个人补贴和个人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