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宁波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问:买二手房,可以凭存量房的买卖合同和收据提取公积金吗?
答:否职工购买二手房时,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原始材料:个人身份证、产权证、完税书。如仍需提取配偶、父母、子女及房屋共有人的住房公积金,还应提供关系证明或房屋共有证明,以及提取人身份证明。
问:购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有什么限制?
答:(1)未支付房价款,职工可提取的金额:出售公有住房批准日前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且以购房款为限。
(2)已支付房改房款的,职工可提取的金额:专项账单开具当月前的公房余额,金额以购房款为限。
(3)所购房屋已办理产权证的,职工可提取的金额:产权证载明的购房当月前的公积金余额,且以购房款为限。
(4)购买现有商品房时未办产权证的,职工可提取的金额:购买当月前的公积金余额,且以已支付的房价款为限。
(5)已取得所购商品房产权证的,职工可提取的金额:购房当月前的公积金余额,且以已缴金额为限。
(6)购买商品住房,职工可以提取的金额:购房合同约定的最后一个付款月前的公积金余额,金额以已经支付的金额为限。
(7)对于购买二手房,职工可以提取的额度:购买当月前的公积金余额,额度以购房款为限。
(8) 房屋拆迁,职工可以提取的金额:购房当月前的公积金余额,以实际购房资金与房屋拆迁补偿资金的差额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