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券商中国
针对媒体报道的“证监会要求外资投行上报高管薪酬明细,提出不超发高管薪酬”一事,证监会在盘中辟谣。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该报道不实,证监会、相关证监局、行业协会均未召开上述会议。该负责人指出,薪酬体系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是保持行业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也是行业稳健持续发展的基础。近年来,全球监管当局更加关注薪酬激励制度,旨在防范过度投机和激励引发的金融风险。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年来,证监会共批准了11家外资控股的证券基金公司,境内机构总体经营发展状况良好。证监会依法依规统一监管,充分尊重机构经营决策自主权。
受此消息影响,原本疲软的a股市场全方位发力,大盘从低点继续上涨,券商板块直线上涨,光大证券5天实现4个涨停。截至收盘,a股三大指数全部翻红,上证综指涨1.02%,深证成指涨0.2%,创业板指涨0.07%。成交额方面,沪深两市成交额连续第三个交易日突破1万亿元。
外资也回来了。一度净流出超过30亿元。截至收盘,北向资金净买入39.44亿元。
此外,全球市场出现反弹,美股期货上涨,纳斯达克期货上涨1.7%,标准普尔500指数期货上涨1.3%,道指期货上涨1%。富时中国A50指数期货升至1%。比特币走高,一度收复23000美元/马克。离岸人民币兑美元上涨,日内涨超500点,现报6.7321;在岸人民币对美元持续上涨,日内涨逾350点,现报6.7178。
证监会辟谣控制外资银行薪酬报告。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中国证监会今年在上海和北京召开会议,要求外资投行上报高管薪酬细节,并提出不得给高管过高薪酬。这是假消息。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证监会、相关证监局和行业协会均未召开上述会议。薪酬体系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是保持行业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也是行业稳健持续发展的基础。近年来,全球监管当局更加关注薪酬激励制度,旨在防范过度投机和激励引发的金融风险。金融稳定委员会(FSB)总结了2008年金融危机的教训,指出“大型金融机构的高薪建立在短期高利润的基础上,忽视了金融企业的长期风险,这是导致金融危机的主要因素之一”。欧美等国家和国际组织相继制定了金融业薪酬管理的相关监管制度和规则,如金融稳定论坛(FSF)发布的《稳健薪酬实务原则》、欧盟发布的《第4号资本要求指令》、美联储发布的《金融企业薪酬政策监管计划》等,对金融从业人员的薪酬进行监管,防止高管为获取高薪而采取过度投机行为。
引导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薪酬制度,完善薪酬激励约束机制,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近日,监管部门会同行业协会,在充分听取行业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分别对证券业协会和基金业协会发布了薪酬管理指引。核心制度包括:强化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实施薪酬延期支付安排。不得通过合同、人员挂靠等方式开展业务。,且不得将员工的工资收入与其承接或承包的项目收入直接挂钩。完善管理层、基金经理等重点员工奖金跟进机制,对违规责任人实行追索扣奖制度。支持证券基金行业探索实施多元化的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弱化规模排名、短期业绩、收入利润等指标的考核比重。
上述负责人指出,近年来,根据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统一安排,证监会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放宽和取消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已批准11家外资控股证券基金公司。我国机构整体经营发展状况良好,证监会依法合规统一监管,充分尊重机构经营决策自主权。
a股盘中拉升,券商股拉升明显。
受此消息影响,a股盘中涨幅明显,上证综指盘中跌近2%,一度跌破3200点关口,创业板指跌逾3%,科技50指数跌逾4%。探底,午后集体翻红,上证综指尾盘涨逾1%。截至收盘,a股三大指数全部翻红,上证综指涨1.02%,深证成指涨0.2%,创业板指涨0.07%。
券商股是反弹的排头兵,盘中指数大涨。截至收盘,财达证券、红塔证券、光大证券、中信建投、长城证券涨停。
在券商板块大涨的带动下,银行股涨停。截至收盘,兰州银行、江苏银行、厦门银行、江阴银行、瑞丰银行、张家港银行、浙商银行、齐鲁银行涨停,涨幅居前。
此外,全球市场出现反弹,美股期货上涨,纳斯达克期货上涨1.7%,标准普尔500指数期货上涨1.3%,道指期货上涨1%。富时中国A50指数期货升至1%。比特币走高,一度收复23000美元/马克。
国内券商薪酬管理细则已出台。
如前所述,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分别发布了薪酬管理指引,体现了尊重市场基本规律、立足行业实际、压实机构主体责任、防止短期过度激励的基本思路。旨在夯实行业发展的治理基础、风控基础、合规基础、文化基础和人才基础,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没有限薪,也不涉及工资总额和具体操作方法。
中证协发布的《建立稳健的证券公司薪酬制度指引》明确要求证券公司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稳健的薪酬方案,充分考虑市场周期波动和行业及公司业务发展趋势的影响,适度平滑薪酬支付安排。
关于“领导人员”的薪酬,《证券公司建立稳健薪酬制度指引》规定,证券公司在制定薪酬制度时,应当建立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核心业务人员的薪酬延期支付机制,明确适用条件、支付标准、年限和比例。延期支付期限应与相关业务的风险久期相匹配,延期支付率不得快于等额比例。
东吴证券相关分析师表示,在薪酬分配中,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收入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和负责人个人经营业绩紧密挂钩,激励与约束相结合,根据相关考核结果实施薪酬分配。
中国资产管理协会发布的《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指引》(简称《指引》)对基金公司公募的薪酬结构、薪酬支付、绩效考核、薪酬内控管理等提出了要求。
一方面,规定延期付款期限是为了保持人员结构的稳定。《指引》注重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在公司风险管控中的作用,规定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期限和金额应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长期利益和经营风险相一致。延期支付期限不得少于3年,延期支付速度不得快于等额比例。《指引》还规定,绩效工资延期支付制度适用的人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核心业务人员。同时规定,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关键岗位的延期支付金额原则上不得低于40%。
另一方面,落实长效考核机制,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指引》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绩效考核指标应当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合规风险控制指标和社会责任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应反映3年以上的长期考核、投资者的实际盈利、投资研究等专业能力建设情况;合规风险控制指标应当包括合规与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合规事件或重大风险发生情况、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情况、从业人员诚信情况等。社会责任指标应包括道德标准、企业价值、顾客满意度等。考核指标的多元化和考核周期的拉长,可以有效激励基金管理人通过长期持有优质公司获取回报,避免频繁的市场博弈追求短期业绩,有助于降低资本市场的波动性。
此外,《指引》还发挥激励约束机制,统一各方利益,规定基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购买本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不低于当年绩效薪酬的20%,其中购买股票型基金不低于50%。基金管理人应当购买不低于当年绩效工资30%的资金用于本公司管理的公开发行基金,并优先购买其本人管理的公开发行基金。
海通证券研究报告认为,自购基金可以有效绑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大业务部门负责人、基金经理和持有人的利益,更好地激励和约束相关人员的行为。《指引》有利于完善行业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公募基金服务行业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居民财富管理、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的能力,促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