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
2022年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级1810元、二级1580元、三级143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5元、15.3元、14元。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桂劳社发〔2003〕142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歇业、停产等情形的。非劳动者自身原因造成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或者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缴费年限超过一年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