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外地职工离职公积金如何领取?
宁波外籍员工遣散费怎么拿?
问: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非宁波户籍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宁波,在外地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在封存六个月后提取住房公积金。取款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需要委托他人代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要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如果在办理过程中,为规避资金风险,需要领取面谈笔录或保证付款人资金安全,管理中心认为有必要让付款人来中心自办的,可以不由代理人领取。
【/s2/】问:员工住房公积金已停缴。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根据《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失业满五年且未重新就业的职工,持有总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宁波市城市社会救助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重新就业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失业期间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并偿还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患重病并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服务费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