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儿童不明原因重症急性肝炎诊疗指南(试行)》。全文如下:
2022年3月31日,英格兰苏格兰首次报告儿童不明原因急性重型肝炎(ASHep-UA)。此后,全球多个国家或地区出现此类病例,重症病例比例较高,引起广泛关注。自2022年4月12日以来,欧洲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组织)的官方网站多次发布关于这种疾病的信息。2022年4月23日,世卫组织出具了诊断建议,但由于病因不明,没有对治疗方案提出建议。中国尚未报告相关病例。为加强疾病的早期识别,规范疾病的诊治,充分提高治疗效果,我委根据相关报道和文献,结合肝炎诊疗实践,形成了《不明原因儿童重症急性肝炎诊疗指南(试行)》。
一、疫情情况
2022年3月31日,英国苏格兰报道,3-5岁的5名儿童在3周内出现原因不明的重型肝炎。2022年4月5日,英国向世卫组织报告,10岁以下健康儿童不明原因急性肝炎病例增加,大多数儿童出现呕吐、黄疸和转氨酶升高。截至2022年5月20日,欧洲监测系统数据显示,该病可见于各年龄段儿童,5岁以下较为常见;14.1%的住院患儿需要入住重症监护室。2022年5月27日,世卫组织宣布33个国家报告650例疑似病例,其中至少38例需要肝移植,9例死亡。
现有证据未发现病例间有明显的流行病学关系,不支持为传染病。
二。病因和发病机制
儿童不明原因重症急性肝炎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仍在研究中。目前,世卫组织认为,虽然腺病毒感染是病因的假设是合理的,但腺病毒通常引起幼儿轻度和自限性的消化道或呼吸道感染,不能完全解释该病的一些严重临床表现,因此该病与腺病毒的关系有待进一步明确。大多数儿童没有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这不支持该疾病与新冠肺炎疫苗副作用有关的假设。其他致病因素仍在探索中。比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腺病毒的低流行水平增加了儿童的易感性;新腺病毒出现;新冠肺炎感染腺病毒;新冠肺炎感染的并发症导致超抗原介导的免疫细胞活化,导致儿童多系统炎症综合征。其他病原体也在探索中,非感染性因素需要进一步排除。
三。临床表现
起病急,多表现为乏力、厌食、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消化道症状,其次为尿色黄赤、皮肤及巩膜发黄,部分患儿可出现大便色白、肝肿大、发热及呼吸道症状,部分可有脾肿大。少数病例可在短时间内进展为急性肝衰竭,黄疸进行性加重,出现肝性脑病。
四。案例定义
(1)疑似病例:自2021年10月1日起,患有急性肝炎(非甲、乙、丙、丁、戊型肝炎),血清转氨酶> 500 IU/L (ALT或AST),年龄16周岁及以下。
(二)流行病学相关病例:2021年10月1日以来与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任何年龄的急性肝炎(非甲、乙、丙、丁、戊型肝炎)患者。
(3)目前没有确诊病例的诊断标准。
疑似病例和流行病学相关病例应注意排除药物引起的肝炎、常见的非肝炎病毒感染(如EB病毒、巨细胞病毒等。)、自身免疫性疾病、遗传代谢性疾病等。
五、急性肝衰竭的诊断
疑似病例或流行病学相关病例同时满足以下3个标准:
1.没有慢性肝病迹象的急性肝病;
2.有严重肝损伤的生化证据;
3.维生素K不能纠正且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的凝血异常:(1)凝血酶原时间(PT)≥15s或国际标准比值(INR)≥1.5,伴有肝性脑病;(2)PT≥20s或INR≥2,有无肝性脑病。
六。实验室检查
根据病情,需要进行以下实验室检查,帮助明确病因,判断病情。
(1)常规检查。血常规、网织红细胞、C反应蛋白、降钙素原、尿常规、大便常规等。
(2)血液生化检查。
1.肝功能: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总胆红素和直接胆红素、白蛋白、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移酶、胆汁酸等。
2.其他:血电解质、血糖、乳酸、血氨、肾功能、心肌酶谱等。
(3)凝血功能检查。PT、凝血酶原活性、INR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等。
(4)病原学检查。
除甲型、乙型、丙型、丁型和戊型肝炎病毒感染外,应尽可能多地采集标本进行病原学调查,包括血液(全血和血浆)、呼吸道(鼻咽或口咽拭子、鼻咽抽吸物等。)、大便和尿样等。如果临床需要穿刺检查,可以保存组织标本。建议优先进行以下病原学检查。无条件检测时,应积极采集样品并妥善保存,以备检验。
1.核酸检测:适合的标本为血液、呼吸道或组织标本,有条件的应尽量完成新冠肺炎、巨细胞病毒、EB病毒、人类疱疹病毒6型、人类肠道病毒(常见肠道病毒型)、单纯疱疹病毒、腺病毒(注意试剂可检测的腺病毒种类应尽可能包括腺病毒40/41型)、细小病毒B19型等的核酸检测。有呕吐、腹泻等胃肠道症状的人,可利用粪便样本进行人腺病毒、轮状病毒、诺如病毒的核酸检测。
2.抗原检测:对于有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者,可在粪便标本中进行腺病毒、轮状病毒、诺如病毒等抗原检测。
3.血清特异性抗体检测:有条件者应尽量完成新冠肺炎、EB病毒、巨细胞病毒、细小病毒B19、单纯疱疹病毒的病毒特异性IgM和IgG检测。
4.上述病原学检查阴性,临床高度疑似感染者可对血液、肝穿刺组织等样本进行宏基因组二代测序。
(5)其他检查。根据临床诊疗需要,可开展毒物筛查、药物检测、免疫功能检测、自身免疫抗体检测、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
(6)肝活检。根据疾病的诊断和治疗,需要确定是否进行肝活检,活检组织可进行病理和病因检查。
七。影像表现
(1)腹部超声。建议首选。超声可用于评估肝实质、胆囊和胆道、腹水的大小、轮廓、硬度、回声等。也可以作为肝移植前的评估方法。
(2)腹部核磁共振。可以根据孩子的情况选择。
八。处理措施
应采取以对症和支持治疗为主的综合治疗措施。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评估精神状态,监测实验室指标,预防并发症。肝衰竭患者要及时转诊到有治疗能力的医院。
(1)肝炎的治疗。
1.一般治疗和护理:
(1)休息:减少体力消耗,避免剧烈运动;出现黄疸、呕吐、乏力、厌食时,应适当卧床休息。
(2)营养支持:保证热量摄入,给能吃的孩子高碳水化合物、低脂肪、优质蛋白质饮食,补充多种维生素。食物不足者需要静脉补充。
(3)监测病情变化,积极纠正低白蛋白血症、低血糖、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紊乱,警惕肝衰竭等并发症。
2.对症治疗:酌情选用保肝药物,胆汁淤积者可选用熊去氧胆酸;注意保持大便通畅,便秘的人可以用乳果糖减少毒物吸收。
(2)肝衰竭的治疗。
它可以被转移到重症监护室,并在严密监护下接受生命支持治疗。多学科团队的密切合作有助于提高患者的存活率。
1.液体治疗:应限制静脉输注总量,避免使用含乳酸的液体,根据血糖水平调整葡萄糖输注速率,维持电解质平衡,纠正低白蛋白血症。如果循环不稳定,应进行液体复苏。
2.肝性脑病和颅内压增高:保持环境安静;减少不必要的刺激;慎用镇静药物;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加重病情的因素,包括感染、休克、消化道出血、急性肾损伤、水电解质紊乱等。对于有脑水肿和颅内压增高者,可给予甘露醇、高渗盐水和利尿剂。
3.高氨血症:血氨明显升高或伴有肝性脑病时,蛋白质摄入量应减少到1g/kg/d;口服乳果糖或高位灌肠可促进排便,减少肠道对氨的吸收;静脉输注精氨酸、门冬氨酸鸟氨酸等。能促进氨的排泄;适当使用支链氨基酸。如果仍无效或血氨严重升高,应考虑血液净化治疗。
4.凝血功能障碍:静脉补充维生素K1;有活动性出血或有创操作时,应补充新鲜冰冻血浆和/或血小板,可降低纤维蛋白原(< 1g/L)给予冷沉淀等。如果没有活动性出血或有创操作,不建议常规给予血液制品纠正凝血异常,以免出现液体超负荷等输血相关不良反应。
5.呼吸衰竭:缺氧时,给鼻导管输氧。如果仍然没有缓解或恶化,酌情给予无创或有创通气。
6.心血管功能障碍:维持有效的循环血量;血压降低、心功能不全者,可给予降压、强心药物,维持适当血压,改善心肌收缩力。
7.急性肾损伤:减少或停用利尿剂,避免使用肾毒性药物,维持有效血容量。特利加压素或去甲肾上腺素联合白蛋白可用于低血压患者。药物治疗后出现严重少尿或无尿、液体超负荷、血肌酐进行性升高和严重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紊乱的患者,可采用肾脏替代治疗。
8.控制继发感染:当怀疑继发感染时,应在采集相关病原标本后开始抗菌治疗。病原体明确后,根据培养和药敏结果及时调整,控制感染后尽快停药。
9.体外肝支持治疗:主要用于常规治疗不能缓解的严重凝血障碍和肝性脑病,或作为肝移植前的过渡性治疗。可酌情选择血浆置换、血液灌流、血浆吸附。
10.肝移植:对于内科治疗无效的严重肝功能衰竭患者,应尽快组织多学科团队进行评估,以决定是否进行肝移植。
九。预防和控制措施
(一)加强手卫生,注意戴口罩和饮食卫生等。
(2)在临床工作中,医务人员应采取标准的预防措施。一旦发现疑似病例,要按要求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