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招生简章

宋承宪电影2022-09-08  17

2022北京工商大学本科招生录取规则+电话

重磅发布!北京工商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来源:北京工商大学招生办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简称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文章

学校全称:北京工商大学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文章

学校是公立普通本科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制四年,面向全国招生。对取得学籍并经过学习期满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学校的名称是北京工商大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占地83万平方米(1245亩),分为良乡主校区和阜成路校区。良乡主校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阜成路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1 (33)号。2022年在校生中,原则上食品与卫生学院、轻工科技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生态环境学院、国际经济与管理学院的学生在府城路校区就读,其他学院的学生在良乡主校区就读。

第五条

学校招生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有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本科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本科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委监察室作为招生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根据北京市教委批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编制并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招生计划和专业报考要求以省级招生机构公告为准。

第十条

预留用途: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1%,主要用于调节生源质量,解决同分考生录取。

第四章入场

第十一条准入规则

1.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学校将按规定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转校比例一般不超过105%。改革高考的省市按其有关规定执行。

2.专业录取优先考虑分数(认可加分),按总分从高到低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无专业级差。如分数相同,则先录取专业志愿顺序较高、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相关科目分数。

3.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级招生办规定给予加分和等级。

4.高考改革省投档时,由省招生机构根据其相关规定按专业或专业组模式投档。考生需符合我校相关专业对当年选考科目的要求。具体分组和专业选择要求以省级招生机构公告为准。

5.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要求,学校实行“招生计划按专业志愿1: 1”的录取规则。

6.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虑学生的德、智、体、美工作,择优录取。

7.学校录取时,对往届学生和新生一视同仁,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二条专业准入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开设英语教学,要求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学生通过英语口语考试(达到满分的60%,如果省市没有组织,则不要求)。设计类专业参照学校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相关要求;中外合作办学是以英语为官方语言的国家,推荐英语语言考生报考;北京考生的“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农村专项计划”按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2.专业录取没有单科成绩要求。

3.落实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取消乙肝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办〔2010〕2号)。

4.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没有特殊的录取要求。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爱尔兰科克大学合作,采用2+2培养模式。

第五章收费和补贴政策

第十三条费用和收费

1.学费标准:

目前学校学生按学年缴纳学费,按照属地原则,执行北京市教委和国家发改委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

其中,外国语言文学(西班牙语、商务英语)专业学费5000元;

设计类专业(含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学费10000元;

国内应用统计学(风险与精算)(中外合作办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学费7.8万元。留学期间学费4600元,同时需要按照国外大学的标准向国外大学缴纳费用;

其他专业学费4200元或4600元。

如果实行按学分收费或其他收费的方案,则执行北京市教委和国家发改委统一批准的收费标准。

2.住宿标准:

根据北京市教委和国家发改委的规定,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每年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阜成路校区每人每年550元、750元或900元,良乡主校区每人每年900元、950元、1100元或1200元)。

如有变化,执行北京市教委和国家发改委统一核定的最新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奖学金、贷款、勤工俭学

1.学生奖学金评估系统。

以学校德、智、体、艺学生综合评价体系为基础,建立了“国家-学校-社会”三级学生奖励机制,单笔奖金1万元。包括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个人奖学金、社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

2.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

学校形成了以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资助困难、减免学费为主要内容的多元化、全覆盖的学生资助机制。主要措施包括:

(1)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入学当天到报名现场报名,学校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后续资助措施;

(2)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内国家助学贷款;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和助学金:包括“本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各种社会奖学金和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和各种专项补助等。

(4)勤工俭学:学校在校内设立了600多个勤工俭学岗位,帮助贫困家庭学生缓解压力,锻炼能力;

(5)资助育人:学校打造了“一基础、二精准、三级能力提升工程、四学科教育”的“1234”立体化学生资助育人体系。在提供精准帮扶的基础上,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操,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实现了保障性资助和开发性资助相结合。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

经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同意并被学校录取的本科考生,由校长签发新的录取通知书,并加盖北京工商大学公章。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入学体检,不合格者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联系信息,如电话号码和网站地址。

1.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1号

邮政编码100048

2.咨询电话:

(010)68983272、68984711

3.监控电话:

(010)68984687、81353212

4.价格举报电话号码:

(010)12358

5.学校网址:

www.btbu.edu.cn

6.招生网站:

zsb.btbu.edu.cn

第十七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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