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有公租房申请吗

爪哇虎2022-09-08  9

2022慈溪公租房补贴申请攻略(标准+时间+联系电话)

2022慈溪公租房补贴申请全攻略(标准+时间+联系电话)

申请时间

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6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应用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应申请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和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要申请人,申请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保障范围:全市行政区域(不含宁波前湾新区),以主申请人用人单位注册地为准(非善良户籍的一线环卫工人以主申请人实际工作服务地为准申请家庭);

2。户籍要求:申请家庭成员均为非慈溪户籍,主申请人持有浙江省有效居住证;

3。年龄要求:主申请人低于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

4。量化积分:主申请人参加过慈溪市2022年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请和评定,量化积分达到30分及以上;

5。工作情况:主申请人与保障范围内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申请前在本市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6。住房状况:申请家庭在Ci无自有住房,不享受Ci其他类型住房保障政策;

7。收入状况:申请人家庭上年度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71145元/人;

8。注:农民工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申请人为非爱心户籍的一线环卫工人,在本保障期开始日前已在本市从事一线环卫工作满一年,仍从事一线环卫工作的,不受社保(公积金)、年龄、量化积分的限制。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政策体系执行。

担保方式

1。本批次计划保障1500户。符合条件的家庭1500人以上的,优先保障在本市从事一线环卫工作满1年的一线环卫工人家庭,再按照2022量化分值从高到低保障普通农民工家庭。

2。这项保障是通过租金补贴的方式实施的。补贴标准为中心城区100平方公里以内每月 317元,中心城区100平方公里以外每月231元。保障期限为2022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保障期间补贴标准不作调整。

3。补贴发放:对审批通过并纳入保障的家庭,按季度发放补贴,季度补贴于下季度第一个月发放。每次补贴发放前,需要审核Ci中参保家庭申请人的就业情况,参保家庭的新购房产情况。每年第一季度发放补贴前,需要对参保家庭上一年度的收入情况进行核查。

4。其他:农民工公租房保障重点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符合准入条件的家庭,只有一次申请保障的资格。已实施本批次保障的家庭,不得再次申请其他类型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批准程序

1。保护申请。选择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家庭的主体,如实填写《慈溪市2022年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承诺部分需要所有家庭成员确认(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由其监护人确认),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的工作进行审核。

申请人持规定的申请材料和《申请表》向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受理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时需要在初审机关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网上填报。

2。初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受理机构对申请家庭的保障资格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报告,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经初审,符合条件的,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对住房情况进行审核。

3。复习。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申请人家庭不动产登记信息,出具申请人家庭住房查询表;市房管中心应当对申请家庭的住房状况进行核实,出具住房状况核实报告,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4。审批公示。市住建局对初审和复审通过的家庭进行保障资格审查,经审查后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以批准保障家庭为准。

5。保障资格的确认。在本市从事一线环卫工作满一年的一线环卫工人家庭优先保障后,其他准保家庭按照2022年流动人口量化积分从高到低排序。前1500户家庭(含优先保障的一线环卫工人)确定为2022年保障家庭(如第1500户并列,则确认为保障家庭)。

6。签署协议和发放补贴。申请家庭被批准为准保障家庭后,市房管中心与新增家庭及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协议,市房管中心将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协议的约定,及时向新增家庭发放租金补贴。

7。定期检查。参保家庭主申请人在Ci的就业情况审核,由主申请人用人单位户籍所在镇街按季度实施(在本市从事一线环卫工作满一年的非Ci户籍环卫工人家庭,由主申请人实际工作和服务的镇街按季度实施), 并由镇(街道)于次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通过浙政钉将上季度的复核结果报送市房管中心,以及参保家庭。 参保家庭新购房产的审核由市房管中心按季度实施。保证期内购买房屋的,自购买次月起停止保证;在家庭收入审核上,每年由主申请人用人单位注册地的镇、街道实施(在本市从事一线环卫工作满一年的非爱心家庭环卫工人家庭,每年由主申请人实际工作服务地的镇、街道实施),镇、街道于次年第二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将上一年度审核结果由浙江政钉报送市房管中心。参保家庭收入不再符合条件的,新年度不再实施保障。

8。后续管理。各镇街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与用人单位动态管理参保家庭户籍变动和Ci中就业情况,及时将变动情况反馈市房管中心。

申请和审核材料

1.慈溪市2022年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一式三份);

2.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浙江省居住证》和户籍证明(户口簿);

3.申请家庭成员结婚证;

4.主申请人与配偶的劳动合同(配偶无固定职业的,提供书面承诺);

5.主要申请人的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缴纳凭据(在本市从事一线环卫工作满一年的一线环卫工人家庭,提供相关证明后可不提供);

6.申请家庭提供家庭收入证明材料有困难的,应当提供家庭成员共同出具的家庭收入承诺书;

7.其他材料(审核机关根据申请人家庭实际情况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申请家庭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真实、全面、准确地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提供相关信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审核工作。申请人家庭弄虚作假、虚假申报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将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并责令退还已享受的租金补贴。同时,申请人家庭将被纳入相关失信名单,并被媒体曝光。

服务指南

1。养老保险缴费凭据办理:申请人可持身份证原件到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社保一体机打印。

2。新市民量化积分部门:新市民服务中心,电话:63960664。

3。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63035748、63035749。

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及初审机构(办公地点及电话):

虎山街道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山治路65号)63993626

古塘街便民服务中心(三北街428号)63921210

白沙街便民服务中心204(三北街2358号222室)63993274

韩综街(西北二环599号)城建办公室214室,63210352

坎墩街便民中心(坎墩西路116号)63276121

灵峰路综合办公楼北楼服务大厅(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灵峰路1000号)63716159、63716138

张琪镇便民中心222室(张琪镇横街509号)63751292

关伟镇行政服务中心(钱伟路1号)55685224

福海镇行政服务中心(福海镇中南路101号)63563156

小林镇人民政府城建办公室110室(小林镇文光路1号)63501763

圣山镇人民政府东楼208室(圣山大道518号)63547382

新浦镇人民政府城建办公室(新浦镇新生路88号)63573889

桥头便民服务中心(桥头镇五山南路629号)63557723

矿岩镇人民政府103室(矿岩镇矿兴路89号)63530500

横河镇便民服务中心(横河镇中兴东路28号)56331701

长河镇城建办公室113室(长河镇宁峰北路338号)63412152

周巷镇便民服务中心(周巷镇环城北路428号)63721218

附:慈溪市2022年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电子表格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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