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案的荒诞实在是没办法表达,禽兽不如。
一个女人的丈夫因病去世,她带着孩子为丈夫守灵七天。第六天晚上,她很努力,哄着孩子睡觉,准备入睡。这时,她的公公推门进来询问家庭情况,没想到年近六旬的公公不顾儿子衣衫单薄,对儿媳妇进行性侵。
第一次媳妇忍了,没想到反而更严重了。我公公的行为让我家难以忍受。最后,女人忍无可忍,报了警:“他儿子才死了六天,他就想霸占我。”
(案件来源:习水县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图片来自网络,与本文内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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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
湖北黄冈已婚女子南某,与丈夫胡某结婚多年,感情一直不错。为了给老婆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质条件,胡某一直外出打工,南某在老家和公公婆婆、孩子一起生活。
直到2017年婆婆去世,南某才和公公项某一起在老家生活。一年多来,她过得很平静,公公项某对媳妇特别好。
但没想到,就在胡开始在外打拼,给家里寄去越来越多的钱时,突然一场大病夺去了胡的生命,南在煎熬后不得不振作起来。
公公这几天也比较忙,一直陪着南某,安抚南某的情绪。他这几天经常对南某说:“日子会过去的,以后我也在。”
南某还在悲痛中,她并没有太在意公公的一举一动,更没有在意公公对她说的话的用意。她一直认为公公面对丧子之痛应该关心她的情绪,对她很好。
直到初七初六的晚上,南累了一天,把孩子放在床边睡下,穿上自己单薄的睡衣才入睡。听到公公在外面敲门,南打开门,公公进来坐在床边的小板凳上,在儿子死前叮嘱他要照顾好孙子,问问家里的债务,帮他处理。所以今天,他想起这件事,就来找儿媳妇南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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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项某喝了点酒,但在和媳妇聊天的过程中,他注意到媳妇穿着宽松单薄的睡衣,没有穿内裤(情绪低落的南某没有注意到这些生活细节)。女人诱人的身体若隐若现,而南某年轻,女人的魅力就在她身边。这让长得不像女人的项某在酒精的作用下突然产生了性反应。
当时我觉得自己很尴尬,就找了个借口结束了谈话,走出南某的房间,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但他一回到自己的房间,脑海里就摆脱不了媳妇的影子。她迷人的身影像电影一样一直在他脑海中播放。最后项某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他有了和儿媳妇南某发生性关系的想法。在酒精的作用下,他完全失去了理智,双脚开始向南某某房间门口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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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已经是夜里11点,南某已经困得睡着了。这时,她听到公公敲了几下门。她问发生了什么事,项某的声音因为激动有些颤抖:“你,你开门,我有话跟你说。”
南某听公公的口气,还真觉得不对劲。她衣服没穿好,赶紧起身开门。她一开门就两眼冒火地盯着自己的胸部,拉着她的手就往床上走。南某不知其意,不由自主地跟着她。南某双手搭在她的肩膀上,让她坐在床边。南某还没反应过来,直接扑向她。
南某突然明白公公要干什么了。她愣了一下,用尽全力去推,去阻止。然而,她担心两人的打斗会吓到她熟睡的儿子。南某生气时只好压低声音,不敢大声喊叫。她又急又气,但又不得不哀求,“你不能这样。我不想。求求你,我不能。”
另外,南某这几天因为在处理丈夫的事情,一直没有好好休息。现在她筋疲力尽,没有力气了。整个人根本无法动弹。挣扎了几下,她筋疲力尽,瘫倒在床上。她无力的哭喊,温柔的推搡,在某个眼神里“三心二意”,激起了他不可抗拒的欲望。他赶紧脱下南某的内裤,整个人靠了上去。
几分钟后,我结束了和某人的性行为。南某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用被子盖住南某的身体,起身离开了南某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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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被公公强奸后,有一天晚上没睡好。她心里又委屈又气愤。丈夫刚死,项居然强奸自己,儿子尸骨未寒。这是一个父亲能做到的吗?真的是禽兽不如。
然而,南某并没有报警。她觉得这种事情太丢人了,家里都丢人了。此外,她的丈夫刚刚去世,没有精力处理任何麻烦。她最终选择了不沉默。
但她担心第一次之后公公肯定还会再来。她想了一晚上,最后还是让大姐通过微信告诉女儿,希望通过给女儿一个警告来给她施加压力,让她不敢再做了。
知道自己的老父亲在儿子去世前七天强奸了儿媳妇,一个儿媳妇怒不可遏,将他骂了个狗血淋头。
但尝到甜头的项某似乎又勾起了他的性欲。虽然他在被女儿骂了一段时间后并没有侵犯南某,但那只是他刚刚发泄性欲,第二次欲望还没有升起。
果然,没过多久,他就悔悟了,又开始行动了。然后,他摸着南某的房间门,半夜敲了几次门,说有事和南某商量。南某根本不相信他的说法,肯定是想骗自己开门和自己发生关系。因此连续几晚被南某拒绝。见南某不开门,竟然直接在自己房间打电话给南某,用语言挑衅南某。南某极为恼火。
直到有一天晚上,我假装肚子疼,让外面的南某给自己买点药。我再也走不动了。南某信以为真,真的是我开的门,项某却从墙角跳出来,把南某推进了房间。南某还是不敢太大声,项某在她的哀求下再次成功。
之后,南某不再给项某开门。过了一会儿,项某又敲了南某的门。南某实在忍无可忍,直接给项某打电话,打开了免提和录音。得知父亲又在骚扰嫂子,南某在电话里训斥项某不要脸,并劝项某不要小题大做。项某听后走开了。
南某以为项某就这样被忽悠了,但过了一会儿,色欲熏心的项某不顾后果,竟然找来工具,直接开始撬门!
这下把南某吓得又给女儿打电话了,但是他告诉她怎么劝诫和警告她,甚至说如果她再这样,就不管父女,直接报警!但项某不为所动,他继续死磕,坚持要和南某发生性关系。
无奈之下,南某对着某人大喊:“你别逼我,不然我从窗户跳下去!”被这些东西忽悠一点都不好玩。他终于走开了。
南惊魂未定,根本不敢睡。她害怕在某次会议上以疯狂的方式闯进屋子。她不敢等到半夜,确信香已经睡着了,她不敢再呆了。她匆匆收拾了几件换洗的衣服,连夜骑着摩托车逃到哥哥家。
南方的一个哥哥看到惊慌失措的妹妹半夜跑到他家,他怎么也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当时,他气得脸色铁青。他坚决反对,并劝说南某不要再忍了。上帝禁止这样的人让他进监狱。他简直是连狗都不如的禽兽!
和动物谈友情和亲情都是徒劳的。这个世界上什么样的父亲会想在儿子死前霸占儿子的媳妇?这样的行为,甚至动物,都是劣等的。最后,南某鼓起勇气,第二天和哥哥一起向公安机关报案。
最终,项以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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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本案脉络非常清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南某对于某女儿进行电话录音,向于某表白),证实于某实施强奸。
到案后,项没有机会做太多辩解。最后,他迫于压力如实供述了自己的恶行,并积极向家人道歉。最后得到了南和家人的谅解。由于他认罪态度好,他最终会获得较轻的判决。
但我国刑法规定,一般对强奸罪的处罚是不轻的。强奸是一种极其恶劣的行为,会给受害人带来极大的身心伤害。强奸犯是一种行为犯,也具有结果犯的特征。在这个犯罪过程中,往往会附带其他犯罪,会给女性带来人身伤害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因此,我国严厉打击强奸。
量刑标准: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没有造成其他后果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向被判四年徒刑,这是在他赢得较轻的判决时才作出的。项在强奸过程中没有伤害南某的身体,归案后对南某坦白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得到了南某的谅解,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裁判文书
说点跑题的:
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伦理,而且已经丧失了做人的基本底线。俗话说“虎毒不食其子”,再恶毒再无耻的人,也应该很难做出这种荒唐事。他们恨不得在儿子死之前占领儿子的媳妇。这是什么样的破坏人际关系的行为?
动物永远是动物,但人不一定永远是人。他比动物还坏。什么是动物?没有规则,没有道德标准,没有人类的同情心。在这种事情面前,跟他们讲道理,谈情绪,谈法度,都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在他的意识里,只有野兽般的私欲,所以理性的行动在他身上是徒劳的。
所以,面对这种人,受害的女人不能指望自己的忍辱换来他的尊重和忏悔。你的宽容只是纵容了恶意,助长了犯罪的气焰。你犯了一个错误。
所以当女性受到侵犯时,一定要第一时间站出来,这是为了保护自己,也是为了保护潜在的受害者。
一个人要活在自己的世界观里,为自己而活;很多时候,别人的看法根本不影响你的生活。把自己的价值寄托在别人的理解上,往往是没有价值的。
所以,很多时候当你选择宽容的时候,生活往往让你寸步难行;当你勇敢反抗,亮出獠牙,世界就会善待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