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大学期间遭老师领导下药性侵,赣南师大:内容不实,已报案

江苏对口单招2022-09-07  29

女子称大学期间遭老师领导下药性侵,赣南师大:内容不实,已报案

近日,一女子发布视频举报称,2006年在原赣南师范学院(现赣南师范学院)就读期间,被老师和领导性侵。

潇湘晨报(微信号:xxcbbaoliao)记者注意到,早在去年4月,该女子曾冲进广州某高校教室,称自己被老师戴某彪性侵。戴某彪是一名教师,曾在原赣南师范学院工作。

6月17日,赣南师范学院科学技术研究所发布声明称,黄某珍在某社交平台发布其在学习期间被性侵的视频,不实,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该女子称自己在大学期间被老师性侵。

该女子名叫黄某珍,自称2006年4月在原赣南师范学院被老师戴某标下药,并被戴某标及领导性侵。她还声称,当她想报案时,被拦住并受到恐吓。

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早在去年4月,该女子就曾冲进广州某高校教室,责骂老师戴某标性侵。据当时的媒体报道,2021年4月,一名身穿蓝色衣服、提着黑色手包的女子闯入正在上课的教室,大喊“你被下药强奸了……”并打断了一名身穿白色上衣正在讲台上讲课的男老师。他拿起手机,指着女子说:“同学们,马上报警。”

该女子称自己在大学期间被老师性侵。

但实际上,原赣南师范学院也在2013年发表声明,称“轮奸案”纯属造谣,或将追究黄某珍刑事责任。

2022年6月17日凌晨,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发布通报称,黄某珍系原赣南师范学院(现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2004级学生。2006年4月30日,黄某珍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其于2006年4月18日夜被戴某彪强奸。公安机关接到黄某珍报案后,立即立案,并迅速展开侦查工作。2006年5月23日,公安机关作出“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结论,依法撤销案件。

赣南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发出通知

其次,视频中被黄某珍点名的人,都是当年事发后,学院派来处理黄某珍问题的老师和同学。不存在视频中描述的黄某珍被学校老师和领导下药并性侵的事实。时隔多年,从2012年开始,黄某珍多次到赣州,多次在线上线下散布戴某标等教师性侵等不实言论。在此期间,公安机关多次依法对黄某珍扰乱社会秩序进行处罚。

2022年4月,戴某标起诉黄某珍名誉侵权案,由广东某法院判决。戴某标胜诉,黄某珍被判公开赔礼道歉、删除相关平台内容并支付精神损失费5000元。为保护个人名誉,2021年12月底,黄某珍在视频中提及的相关人员已向赣州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法院正在走相关程序。

校方表示,鉴于黄某珍发布的视频和帖子对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学校已向公安等相关部门和相关网络平台举报。同时,学校将适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声誉。

潇湘晨报记者实习生张报道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527262.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