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18日电日本最高法院17日驳回了受福岛第一核电站核事故影响的约3700人的国家赔偿请求,认为政府不必承担福岛县及其周边地区居民多年来疏散避难的赔偿责任。
这是最高法院首次就日本政府是否应对福岛核事故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做出裁决。共同社称,这作为先例必然会影响今后的类似诉讼。
2012年3月11日,在日本福岛县举行的“3·11”大地震一周年纪念仪式上,人们集体默哀。新华社发(关先义若摄)
日本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17日做出的裁决,涉及福岛县及附近群马、千叶、爱媛县居民发起的4起集体诉讼。核事故迫使这些原告背井离乡,或严重影响他们的生活。他们向福岛第一核电站的运营商东京电力公司和日本政府索赔。
原告认为,如果日本政府根据2002年发表的长期海啸风险评估报告行使监督权,并要求TEPCO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核电站被淹,这场灾难本来是可以避免的。日本和TEPCO认为,即使海啸可能袭击核电站并采取措施,政府和运营商也不需要承担责任。原因是11年前海啸实际发生时,范围和方向与评估预测不同。
自2013年以来,日本各地发起了约30起类似诉讼,原告超过1.2万人。
在之前的裁决中,下级法院持不同意见。一些地方法院裁定日本政府和TEPCO都需要赔偿,一些地方法院驳回了对日本政府的索赔。
关于上述4起集体诉讼,最高法院在今年3月的一项裁决中维持了下级法院的判决,认为TEPCO应独自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总额为14亿日元(约合1050万美元)。
2017年10月12日在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拍摄的核废水储罐。新华社
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北海域发生9.0级地震并引发海啸,导致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放射性物质泄漏事故。事故严重程度达到国际核事件最高级别,7级,相当于1986年苏联切尔诺贝利核事故。核灾难发生后几天内,福岛及周边地区约47万居民被迫疏散。很多人等了好几年才回到家乡,仍有成千上万的人没能回家。
福岛核事故对周围居民和生态环境造成了无尽的伤害。TEPCO和日本政府多年来对核电站积累的核污染的处理,让外界更加震惊。2021年4月13日,日本政府正式批准TEPCO将核污染水过滤稀释后排放入海,引起渔业团体和一些地方官员的反对。一些周边国家和国际环保团体也强烈反对和质疑,认为可能对周边海洋环境造成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日本政府依然我行我素,计划于2023年春季开始向太平洋长期排放所谓“放射性物质达标”的核污染水。(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