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41号通告(上海返苏政策)
1.对14天内有上海市中高风险区所在乡镇(街道)居住史,或14天内在乡镇(街道)有其他本地阳性感染报告的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家庭健康监测期间,分别在第2天和第7天在家中采集核酸样本。家庭健康监测的条件是单间和独立卫生间。居家健康监护期间,减少与家人接触,原则上不外出,居家健康监护结束前不离开所在县(市、区)。
二、14天内有在上海其他地区居住史的,实施“7天随访健康监测”。随访监测期间,在第1、2、3、7天进行核酸检测,随访后当天进行核酸检测。
后续健康监测期间,要控制活动范围,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会议、展览、游览、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棋牌室、浴室、网吧等封闭室内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活动。外出时一定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
三。上海市来(回)苏人员须提前2天通过“来(回)苏人员信息登记平台”等渠道登记个人疫情防控信息,并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或宾馆申报。建议他们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回)苏州,到达后积极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四、上海(回)苏州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法规,积极配合落实防疫要求。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防控要求落实不严格、隐瞒或谎报旅行轨迹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苏州市新冠肺炎防疫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