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3号通告(沪昆通勤规定)
1.6月20日(周一)6:00起,有序开放在昆山有固定住所或工作地点的人员通勤上海至昆明。通勤者须办理“沪昆通勤”电子证件,经查验后通行。
2.首次通勤,上述人员须提前24小时通过“路路通”APP的“沪昆通勤”模块进行信息注册,如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承诺书、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并经审核取得“沪昆通勤”电子证书。无法办理电子证的,可拨打12345或咨询区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方式附后)。
3.各区镇通过设置便捷采样点,免费提供核酸采样,方便日常通勤者检测核酸。要求通勤者每天取核酸样本,上传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更新电子证和电子证,24小时内有效。
4.通勤期间,通勤人员应进行点对点闭环往返,保持单位与居住地两点一线,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区所在的乡镇(街道);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加强个人防护,不参加各类聚集活动;生活和接触的同事按规定执行核酸检测要求;引导货车继续通过高速检查。
5.对往返于上海市中高风险区所在镇(街)的人员,或14天内在其他本地阳性感染所在镇(街)居住过的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暂不开放通勤。
6.每个公民都是健康的第一责任人。通勤人员要自觉承担防控责任,严格执行上海、昆明的防疫政策。
7.其他从上海市低风险地区来(回)昆(非通勤)人员,通过“苏”APP在苏州登记信息或通过“通”APP“长航昆山”申报抵(回)昆,卫生管理措施按其执行。
昆山市新冠肺炎防疫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