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夹馍协会官网被黑!央视灵魂发文:协会起诉商家是维权还是敛财?
这几天各种协会把商家告上法庭,引起了广泛关注,包括,逍遥镇呼啦汤,库尔勒香梨,还有最新的潼关肉夹馍。
据此前报道,全国数百家商户因销售带有“潼关”字样的肉夹馍,被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要求赔偿3万至5万元不等。如果要用“潼关肉夹馍”商标,要交99800元。
事件曝光后,有媒体发现潼关肉夹馍协会官网疑似被黑,黑色背景上飘着“无良协会”字样,酷似《黑客帝国》著名场景。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声,商标注册人无权收费,此前主张维权的协会要么被责令停业,要么公开道歉。
那么,协会起诉商家是维权还是收钱?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平透露,在潼关肉酱商标纠纷案中,该商标被某协会作为集体商标注册为地理标志,要按照《商标法》的规定行使权利。
既然是集体商标,就应该在集体成员内部使用,而不是在集体外部使用。是其无权将该商标的使用许可给潼关特定区域以外的商家并收取加盟费。
同时,无权禁止在潼关地区其他商家的集体商标中使用该地名。
张平教授还指出,潼关肉酱事件的问题可能是商标注册人在商标保护上越界了。
国家注册后,注册人确实会享有商标权,可以维权。
但是商标权是有自己的边界的,不仅是在核准注册的时候,在以后维权的时候,比如商标的保护范围。现在所谓的维权行为已经越界了。
不是不能维权,也是商标保护的应有之义。问题是如何维权,目的和方法都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