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63号通告(上海返太规定)
一、对在上海居住14天以内的人员,按照《苏州市2022年第141号疫情防控通告》(以下简称《141号通告》)实施健康管理措施。
二。来(回)沪人员须提前2天通过“娄城防疫”微信小程序“个人自我申报”模块,主动如实填写个人疫情防控信息,并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或宾馆报告。获得批准后,他们可以获得电子通行证(来上海当天有效)。请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回)台,并在到达后积极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三。141号文规定,原则上来(回)台人员在健康监护结束前不得离开台。针对沪泰两地通勤情况,我市近期将出台相应政策。请及时关注“太仓发布”微信官方账号。
四、全市各类公共场所应严格按照《141号公告》第二条要求,加强对乘车码、卫生码(或场所码)等疫情防控措施的检查。
太仓市新冠肺炎防疫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6月19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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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禹城防疫”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