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春季中小学教师第二次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教师资格认证中心的统一安排,为做好2022年春季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北京市贯彻实施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条件
(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验收范围
1.在经济开发区注册的社会工作者(包括在职和失业人员);
2.持有有效期内北京市居住证并在经济开发区居住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注册在经开区),2022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注册在经开区的本科生;
4.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毕业生,户籍在经开区的研究生、本科生;
5.持有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省居民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并在经济开发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6.凭有效期为5年的《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并在经济开发区居住;
7.在京军人和武警(经济开发区内)。
(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当具备《教师法》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
如下所示:
1.取得幼儿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或者其他专科以上学历;
(四)符合国家语委发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B级及以上标准。
(五)通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通过笔试和面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改革范围的,应当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该证书在有效期内。
(六)应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机构体检合格。
二。工作安排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按照管理权限,认定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和初中教师的资格。本次受理采用申请人“体检-网上报名-现场受理-证件领取”的方式,具体如下:
(1)体检(如已取得有效期内的体检证明,无需再体检)
1.体检时间:即日起至6月22日。
2.体检方法
申请人可自行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进行预约,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体检机构、预约方式、体检标准详见附件1:北京市教师资格定点体检机构名单及体检标准。
3.体检有效期
教师资格考试有效期为六个月。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6月22日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在2022年春季第二次教师资格认定中有效。
(二)在线登记
1.上线时间:6月15日早上7点到6月21日下午4点;
2.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 . jszg . edu . cn);
3.报名入口,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4.选择“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作为确认点;
5.检查系统的自动验证结果。
此次将通过数据比对来验证申请人是否符合认可条件。
如果认定系统显示“认定失败”,则说明申请人不符合认定条件,不能认定为教师。
如果系统显示某个条件“核查通过”,申请人现场受理案件时无需携带材料原件。
如果系统显示某项条件为“待现场核实”,申请人现场受理时应携带材料原件。具体要求见本公告“(三)现场验收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及注意事项”。
(三)现场验收
1。接受时间
6月27日,6月2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
2.接受地点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亿城国际中心二楼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大厅;
3.发放和领取教师资格证的相关通知。
当场验收合格的申请人,当场领取教师资格证相关通知书。
(四)获取证书
1.如果申请人选择邮寄证书,邮寄服务将由北京邮政EMS提供。邮件里有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证申请表。
2.申请人选择本人领取证书的,凭回执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2022届本科应届毕业生考试合格的,可先选择邮寄或预约按流程领取自己的教师资格证,待认定机构核实毕业证书后,再按选定的方式领取教师资格证。
(五)教师资格申请流程
详见附件2: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六)重要提示
网上报名就是预报名。所有报名信息均以网上核实和现场受理申请时申请人提供的真实证明材料为准,经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
1.申请人填写或上传的各类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果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将无法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证认证。
2.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正确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作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三。现场处理需提交的相关资料和注意事项
申请人当场受理案件时应当提交原件,包括:
(1)身份证
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代理的,代理人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无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分别提交代理人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照片
本人提交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一张(与网报上传的照片相同),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学科、报名编号。
(三)户籍证明、居住证明等。
1.具有经济开发区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和失业人员)需提供申请人户口簿原件,提交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复印件。
开区内集体户口本的,需提交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原件,提交本人户籍页复印件。
2.持有经开区居住证有效期内的非本地户籍人员,需提供北京市居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已办理电子居住证的,可使用“北京通”app动态调取并向审核人员展示电子居住证,提交电子居住证截图打印件;或提供公安户籍派出所出具并加盖专用户口印章的《北京市居住证确认表》原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可通过“北京通”APP或“北京居住证”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办理北京居住证。
3.户籍在经开区的在外省市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提供的材料同第1项。
4.持有经济开发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应当提供居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居民,应当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并提交其复印件;台湾省居民应提供有效期为5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驻北京(经济开发区内)的现役军人、武警,提交其所属单位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的格式取决于所在单位或单位的规定,证明应明确注明申请人属于驻京部队。
(4)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由体检机构提供。申请人可联系相应的体检机构获取纸质体检证明。
(五)学历、普通话水平等鉴定材料。
1.申请人持有2002年以后在高校学生学业成绩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注册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但注册时信息比对不成功的,提交毕业证原件和从Xuexin.com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https://www.chsi.com.cn/)。
2.申请人持有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2002年以后未在高校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茂大厦C3座,客服电话为010-6744)。
3.申请人持有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和中国人民解放军艺术学院以外的军队院校学历的,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4.持有港澳台省高等院校毕业证的申请人,应提交毕业证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5.持有国外高等院校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外国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6.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和刚刚大学毕业的学生应提交在薛鑫上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com(https://www.chsi.com.cn/)进行现场处理;如果教育部网上核查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已经过期,还需要提交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如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等)出具的学籍证明(就读证明)。).证明应包括录取时间、是否全日制、学制预计毕业时间等。原则上不能由二级学院等教学管理部门发放。
7.申请人无法比对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的,应当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8.2015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申请与所学专业相同教学学科直接认定的,应当场提交本人在师范院校就读期间人事档案中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所有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公章);如果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还应提交本人在师范类大学学习期间人事档案中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公章)。
9.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有关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可在现场受理时领取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申请函。
四。防疫要求
申请人在参加现场受理时,应提前了解,严格遵守北京市政府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件,佩戴口罩,准备好“北京健康宝”并在72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服从现场受理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安排。
五、相关说明
“经济开发区范围”是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部分行政管理职权和办理部分公共服务的决定》(京政办发〔2019〕23号)中规定的“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约60平方公里)”。
附:1。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定点机构名单及体检标准
2.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