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9日,健康南京发布《来(回)宁人员健康管理政策有调整!南京市疾控中心发布健康提醒,详情如下:
随着全国疫情趋于稳定,为进一步优化来宁(回)人员健康服务政策,高效协调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科学精准防控,保障市民生活安全有序,现就相关地区来宁(回)人员健康管理措施提出如下建议:
1.对在14天内曾在上海市高危地区所在乡镇(街道)居住,或在该乡镇(街道)14天内报告过其他本地阳性感染病例的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家庭健康监测期间,分别在第2天和第7天在家中采集核酸样本。家庭健康监测的条件是单间和独立卫生间。居家健康监护期间,减少与家人接触,原则上不外出,居家健康监护结束前不离开所在县(市、区)。
二。对在14天内曾在上海其他地区居住的人员实施“ 7天随访健康监测”。随访监测期间,在第1、2、3、7天进行核酸检测,随访后当天进行核酸检测。
后续健康监测期间,要控制活动范围,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会议、展览、游览、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棋牌室、浴室、网吧等封闭室内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活动。外出时一定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
三。来(回)宁人员,须提前2天通过“来(回)宁人员网上报告系统”等渠道登记个人疫情防控信息,并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或宾馆 [/S2]报告
四。除上海外,14天内有在其他中高风险地区居住史的人员,须提前通过来宁及返回南京人员网络报告系统登记疫情防控个人信息,并积极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居住在其他低风险地区的人员可以自愿报名。如有需要,工作人员会主动联系,提供防疫咨询等相关服务。
来(回)宁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因疫情动态变化,具体以社区执行为准。
五、来(回)宁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法规,积极配合落实防疫要求。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防控要求落实不严格、隐瞒或谎报旅行轨迹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来宁人员和回宁人员网上申报系统》填写方式
1:通过扫描二维码完成“赖宁-范宁举报”信息登记;(点击此处扫描二维码)
2:到达南京后,可以扫描街道的标准地址二维码,点击“防疫信息采集”模块进行登记;
3:可通过我的南京APP或支付宝的我的南京、微信的我的南京小程序中的“来南京、回南京信息申报”专题进行报名。
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南京:025-12320;宣武区:025-83682072;秦淮区:025-87753722;建邺区:025-87778911;鼓楼区:025-83401049;雨花台区:025-52873890;栖霞区:025-85570386;江宁区:025-69640762;浦口区:025-58852736;六合区:025-57122120;溧水区:025-57202591;高淳区:025-57311235;江北新区:025-5805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