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被决定逮捕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6月20日消息,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静华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立案侦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张静华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5月31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静华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张静华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原来的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故意抗拒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政绩观偏差,为个人进步伪造经济数据,非法干预市场经济活动;丧失纪律和法律底线,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之便在企业经营、工程承包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静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纪,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行政行为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张静华开除党籍处分。国家监委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终止江苏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非法所得;将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他被开除党籍,待中央全会召开时予以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