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申请人向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审核:通过初审的商业贷款贴息对象及金额。
3.公示:经评审批准的商业贷款贴息对象和金额,由人事局和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
4.审批: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审批通知。
5.拨付:根据有关部门的审批通知,在贴息对象提供利息支付凭证后,由财政局从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专项资金中拨付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