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2024年底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开展付费方式改革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制定了DRG /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总结推广2019-2021年DRG/DIP国家试点的有效做法,推动医疗保险高质量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维护参保人员权益。根据规划,2022年至2024年,将全面完成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医疗保险高质量发展。2024年底前,全国统筹地区全部开展DRG/下拨支付方式改革,提前启动试点地区,不断巩固改革成果;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将覆盖所有具备条件的提供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和医保基金全覆盖。具体计划是:
1.整体区域覆盖:在2019年至2021年试点的基础上,按照2022年、2023年、2024年三年时间安排。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分别启动不低于40%、30%和30%的统筹地区开展DRG/DIP缴费方式改革并实际缴费。鼓励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提前完成统筹覆盖任务。
2.医疗机构全面覆盖:统筹地区启动DRG/DIP支付改革后,按照三年安排实现符合住院服务要求的医疗机构全面覆盖,每年进度分别不低于40%、30%、30%。2024年的起步区将在两年内完成。
3.疾病全面覆盖(原则上达到90%):统筹地区启动DRG/DIP支付改革后,按三年安排实现DRG/DIP付费医疗机构疾病全面覆盖,每年进度分别不低于70%、80%、90%。2024年,起步区将在两年内建成。鼓励参与率达到90%以上。
4.医保基金全覆盖(原则上70%):统筹地区启动DRG/DIP支付改革后,按三年安排,DRG/DIP支付医保基金支出占统筹地区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70%,每年进度分别不低于30%、50%和70%。2024年,启动区要在两年内完成。鼓励基金预算总额覆盖70%以上。
(原题为《国家医保局:2024年底前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实现支付方式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