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深圳居住、持有有效本市居住证、连续两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驻深武警部队(含武警部队)现役军人。
2.近两年内每年在本市居住9个月以上的香港、澳门居民,或者连续两年在本市申请签注或者居住证并每年在本市居住9个月以上的台湾省居民或者外国人。
3.持有准驾车型C以上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名下无在深圳登记的汽车,未持有有效指标或不具备申请更新指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