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经营者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餐具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至五千元罚款。
《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按照党委确定的《条例》委员会内部工作分工,为落实《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管基础
1.《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餐饮经营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餐具。”
2.《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违反规定,餐饮经营者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餐具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监督范围
(一)监督对象
以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经营者为重点,监督餐饮服务提供者“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餐具”的行为。
(2)一次性餐具的范围
一次性筷子、勺子、刀叉(刀)四种。
三。实施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宣传培训,营造浓厚氛围,使餐饮服务提供者广泛知晓自己的法律义务,增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守法意识,提高《条例》的社会认知度,进一步增强全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条例》深入人心,确保《条例》得到有效实施。
二是加强监督指导,结合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经营行为,倡导绿色消费,通过在餐饮场所张贴消费提示等方式引导消费者减少一次性餐具使用,积极改进服务方式,细化规范,确保法律法规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压实主体责任,约谈辖区网络订餐平台和大型连锁餐饮企业,引导督促其增强积极落实规定的责任感。快餐企业要更新经营理念,减少一次性餐具的使用,倡导扩大合格门店,建设餐具清洗消毒设施,逐步推广使用重复餐具;外卖业务从“点即送”转变为“选即送”的服务模式。
四是加强执法。完善执法机制,突出问题导向,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排查整治,加强对一次性餐具供应的监督检查,严格依法查处违反《条例》规定,主动提供限制使用的一次性餐具的行为。
五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对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的投诉和举报,加强公众监督,努力营造积极落实《条例》的社会氛围。
第六,加强社会共治。推动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加大媒体宣传力度,鼓励大型餐饮企业加强示范引导,形成贯彻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推动网络订餐平台、餐饮单位、消费者等各方履行主体责任,发挥作用,自觉践行,形成社会共治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