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红古区退役士兵优待证申领发放指南
红古区退役士兵等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全面启动,2022年底前首批申领。
一、申请人的范围
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优抚对象。如下所示: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士官和义务兵;
(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察、警官和义务兵;
(三)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和子女,以及承担赡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二、优惠卡类
优待证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士兵优待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同时,符合上述两张优惠卡申请条件的,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申请其中一张。对于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对象,其相关身份被写入优惠卡芯片,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服务。
三。优惠卡申请表
原则上,申请人在住所地申请发放优惠卡。非红古区户籍对象申请在红古区发放优待证的,应当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2年以上或者具有常住户口财产证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向住所地申请发放优惠卡。
(1)应用方法
1.现场申请。申请人(含代为申请的监护人、受托人)携带相关材料(详见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户口所在地镇(街道)退伍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2.在线申请。如申请人已建立档案卡片,资料完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退伍军人服务平台(网址:https://fwpt.mva.gov.cn:9433/net-portal/login),在线提交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人登录网站,根据提示进行注册登录。
(2)根据操作说明,上传照片,填写申请信息。
(3)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完成人脸识别、手机号验证、阅读并同意信息授权后,提交申请。
(4)系统页面顶部出现“提交成功”,申请受理流程完成。
3.在家处理。对于80岁以上、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长期卧床不起等。,不便现场办理的,本人及家属可就近联系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上门办理。
㈡不可受理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服役期间被开除军籍或者开除军籍的;
(二)正在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的;
(三)正在服刑、被拘留或者被通缉的;
(四)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5)有严重影响身份和荣誉的其他情形的。
(三)申请材料
备案卡信息完善后,申请人申请优惠卡应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和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其中照片尺寸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20K到50K。
(2)委托他人申请时,除申请人身份证和照片外,还应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和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委托理由、委托事项、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并由客户亲自签署。
(3)由监护人代为申请时,除申请人的身份证和照片外,还应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和监护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监护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或被监护人所在单位和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或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非红古户籍对象申领红古区发放的优待证的,除提交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缴纳2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房产证明材料。
申请人没有相关证件或者备案材料证明其符合申请人身份的,应当在申请前补充完善相关材料。
具体事宜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服务中心、退伍军人服务站咨询。
辖区退伍军人服务中心(站)地址及联系电话:
红古区退伍军人服务中心地址:华龙街平安路631号(0931-6255628)
窑街退伍军人服务站地址:窑街棚户区改造综合楼(0931-6311519)
矿区街道退伍军人服务站地址:矿区街道华斯路36号(0931-6333680)
华龙街退伍军人服务站地址:华龙街平安路930号(0931-6253280)
海湾镇退伍军人服务站地址:海石湾镇大同路526号(0931-6255083)
红古镇退伍军人服务站地址:红古镇薛佳村348号(0931-6251558)
华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地址:华庄镇刘家村718号(0931-6283905)
平安退伍军人服务站地址:红古区平安镇凤凰路666号(0931-620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