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健康提示
2022年3月9日11时,西宁新增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该患者于3月6日从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探亲归来。目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呈多点扩散、局部聚集态势。27个省市有局部疫情,部分地区疫情仍处于发展阶段。因此,我市“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压力持续加大。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市民:
一是积极配合防控工作。与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共乘一次车,有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当地疾控中心(电话号码附后)。注意官方权威的发布,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外出、聚集、相信、传播谣言。
二是加强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聚集、分餐就餐、使用公筷、保持一米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要加强对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监测。即使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较轻,也不要自己买药。一定要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去发热门诊。
第三,继续排查风险人员。各类企事业单位要继续排查有无中高危地区的居住史和病例接触史。主动查看公众14天内是否去过疫区,是否与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是否收到提醒短信,卫生编码有无变色。14天内居住在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城市的人员,2月19日(含)起居住在安的人员,2月20日(含)起居住在兰州的人员,特别是3月6日(含)起居住在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恒大杜明4号的人员。
第四,加强重点场所和校园疫情防控。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码、卫生码验证、通风消毒、督促人员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并加强人流引导,避免人流聚集;城市公交、出租车、网约车司机和乘客做好个人防护;景区、餐饮单位、室内公共场所、封闭场所应当符合限流、预约、错峰要求;严格控制大型会议、活动、培训、展览等聚集性活动。学校(托儿所、幼儿园)按要求做好人员安排,落实早、中、晚巡查制度,保持教室和宿舍通风良好,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发现疑似传染病及时向卫生、教育部门报告。
附加:
西宁市疾控中心:8805743
西宁市大通县疾控中心:2722851
西宁市湟源县疾控中心:2433632
西宁市城东区疾控中心:4120016
西宁市城中区疾控中心:6276008
西宁市城西区疾控中心:6128330
西宁市城北区疾控中心:5505543
西宁市湟中区疾控中心:2230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