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天津蓟州区清明扫墓规定
gt; gt gt关于2022年“清明节”现场祭扫服务的通知
为积极应对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避免清明节祭扫造成人群聚集,造成病毒传播和交叉感染,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民政部和天津市民政局的有关要求, 并经区民政局研究决定,从3月21日起,将我区殡葬服务机构“清明节”现场祭祀、祭扫服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吉州区元宝山庄公墓殡仪馆、经营性公墓自公告之日起暂停现场祭扫服务。其他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暂停跨区域人员现场祭扫。(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是确需购买墓穴、骨灰安葬、骨灰存放格位等基本殡葬服务的,要严格按照我区现行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限流测温、扫码、戴口罩“三件套”。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三、严格执行《天津市促进文明行为条例》。严禁制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严禁占用道路(包括人行道、城市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经营销售殡葬祭祀用品。
四、严格执行全面禁烧令,严禁在任何公共场所焚烧纸牛、纸马、纸钱、纸钱等封建迷信用品和花圈、花篮等丧葬祭祀用品。严禁搭灵棚、念经、“送道”。
5.广大市民应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祭祀新风,通过远方行走、家庭追悼会、网上祭祀等文明环保的方式缅怀亲人。可以登陆天津市民政局官网“网上文明祭扫”平台进行网上祭扫。
六、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纠正和制止不文明祭祀行为,共同维护整洁、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将依法惩处。
特此通知。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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