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工伤保险缴费指南
支付基数
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职工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部分用人单位不再缴纳超过部分。
注: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
支付比例
呼和浩特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根据单位的风险类别,分为三类,一类是0.6%,一类是1.2%,一类是2%,全部由单位缴纳。
付款金额
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为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缴费率的乘积。
付款方式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