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取条件
凡安装电梯按呼和浩特市旧城区改造相关规定执行的,在安装电梯正式施工后,房屋所有权人(已提前缴纳建设资金的职工)可申请提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个人安装电梯需缴纳的建设资金。
二。应用时间
根据我市城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相关规定,房屋人均所有人已签订《既有房屋加装电梯协议》,按一定比例分摊费用并提前出资,经我市城市老旧小区改造主管部门备案后,自既有房屋电梯安装工程正式施工之日起2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