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重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标准
补贴标准
2021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和地方试点膳食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到5元(全年200天)。
国家试点县膳食经费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试点县经费由中央财政奖给每人每天4元,县财政承担1元。市财政对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区县仍按每生每天0.6元标准补贴食堂运行费。
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学校要完善食堂财务管理制度,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专(兼)职会计人员,建立营养改善膳食补助资金管理专用台账。实行食堂财务公开,及时公布食堂收支情况,自觉接受学生、家长、校食委的监督。
伙食补助+学生自付将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完整的午餐和优质食品,绝对禁止用伙食补助资金包餐,以现金形式发给家长或学生,不得用于补助教职工和城镇学生的伙食、弥补学校公用经费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等。。学校食堂结余应滚动用于营养改善计划,不得挪作他用。食堂(厨房)的水、电、煤、气等日常运行费用纳入公用支出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