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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说明
广大市民如发现已备案公示的停车场违法侵占公共资源或挪作他用,可通过“规范停车市民服务平台”举报,或拨打市交管局公众监督电话85858000。如发现停车场无公示牌备案、不公示收费价格标准、不按规定擅自收费的,请拨打监督电话12315。
公民依法停车时,经营性停车场未按照规定出具合法票据、未公示有效收费标准或者超标准收取停车费的,机动车驾驶人有权拒付停车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