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开发区、镇(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
有关单位、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信息,请直接联系招聘单位。这次招聘。详见《溧水区2021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开发区、镇(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注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普通高校在读;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021年9月1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约定不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
三。注册程序和要求
1。在线注册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详见各单位岗位信息表。
注册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请以“姓名+联系方式+应聘职位”的格式书写邮件主题;
(3)如实提交报名表(附件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手写告知书及考生承诺书(附件3)、健康码、14天内非疫情高危地区行程信息的电子或扫描件;
2。注册时间
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9月14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17:00。
3。初步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根据其设定的招聘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自接受报名之日起至9月27日17:00。
9月27日17:00前未收到邮件反馈结果的应聘人员,请于9月28日(9:00-12:00,14:00-17:00)与招聘单位电话确认。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4。支付确认
网上报名通过后,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缴纳报名费100元/人(苏甲韩非〔2007〕146号),缴费方式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9月30日17:00前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登记说明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一栏。部分专业岗位供不应求,报名人数小于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裁减或取消岗位、降低开考比例的公告于报名结束后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溧水114网站发布。
(三)检查方法和实施措施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形式及总分计算方法详见职位信息表。报名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前,考生需自备口罩,并按要求量体温。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当天,“苏康码”为绿色码。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可进入考点参加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
1。笔试
(1)笔试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材料。有关笔试的详细信息,请参见职位信息表中的“考试科目”。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复习大纲和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三)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合格线为50分。
2。体能测试(不计入总成绩,参加体能测试的职位详见职位信息表)
(一)笔试结束后,体能测试考生根据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实际招聘岗位1: 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数。
(二)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标准和标准(暂行)》执行。
①跳触身高:男性≥ 265cm,女性≥ 230cm。
②跑步:男性1,000m,30岁以下(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含9月1日),30岁以上(1990年9月1日以前出生)≤4′35″合格;
女800米,30周岁(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含9月1日)以下≤4′20″,30周岁(1990年9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4′30″合格。
(三)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或完成全部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4)体能测试结果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五)体能测试达不到岗位实际招聘比例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笔试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试人员。
3。面试
(1)资格审查
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对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证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证)、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等。、以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学位证明;以及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上述文件及相关材料应提交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审核通过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实际人数的相应比例(与开考比例相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领取面试通知。
面试结果将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无比赛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除非职位表中另有规定,合格分数线为50。
面试结果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四。体检和检查
考试结束后,在通过面试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岗位招聘人数1: 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招聘单位可为成绩相同者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从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递补。体检考生自理。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体检前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宣传和就业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劳动合同终止。
六。招聘咨询监督电话
(一)招聘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监督电话
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7227317
附件:
1.《溧水区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开发区、镇(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1年溧水区部分事业单位、开发区、镇(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报及考生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