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春节东莞莞e申报对象有哪些?
目前,在东莞生活工作的人员和春节期间来东莞、回东莞的人员,应利用东莞市疫情防控服务自助申报系统(简称“东莞电子申报”)进行信息申报。包括以下四类人员:
(1)在东莞过节的人员:目前在东莞镇工作生活的人员;
(2)省外回莞人员:具有东莞户籍或此前在东莞生活工作,从省外回莞的人员;
(3)省外新来人员:以前未在东莞居住或工作,从省内来东莞的人员;
(4)省内来莞和回莞的七大重点人群:从省内来莞或入境检疫后回莞的人员、粤港跨境货车司机、往来港澳小型船舶船员、港澳流动渔民(含内地渔民)、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发热门诊工作人员、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货物的工作人员、国际航班机组人员等七大重点人群。
故意隐瞒或者掩饰自己在东莞的旅行史、旅游史以及与疫区人员的接触史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