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中小学咨询电话
一、小学基本情况
二。中学基本信息
四川天府新区小学入学流程
进入公立小学
新区公办小学招生分两批。
1.第一批:特招生小学。
(1)四川天府新区路虎小学、四川天府新区香山小学入学。
自愿申请就读四川天府新区路虎小学、四川天府新区香山小学,且符合学校特殊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法定监护人于5月15日至16日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221.237.107.116:20202/),采集信息,志愿填报;5月17-18日携带相关录取材料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料审核。5月19日,现场数据审核结果公布。5月20日组织电脑随机录取,公布录取结果。
(2)C、E学区在特招生小学就读。
自愿报读C、E学区特殊招生小学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于5月15日至16日登录“四川省天府新区招生管理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和志愿填报;5月18-19日携带相关录取材料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料审核。5月19日,现场数据审核结果公布。5月23日,组织录取,公布录取结果。
2.第二批:各学区小学招生。
第一批小学未录取到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政策享受新区同等待遇的,于5月24日至27日登录“四川省天府新区入学管理平台”采集信息,志愿填报;5月28日至31日,携带相关录取材料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料审核;6月1日至2日,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管理平台”自愿确认。5月28日,本批次学校招生计划公布。6月6日,外业数据审核结果公布。6月9日至13日组织电脑随机录取,公布录取结果。参加第二批学校计算机随机录取,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6月14日登录“四川省天府新区入学管理平台”,统筹向各学校申报。6月16日,统筹安排结果公布。
享受新区户籍儿童同等待遇的藏族干部子女和其他适龄儿童按政策入学,由其法定监护人按相应批次信息采集和现场资料审核时间到现场社区治理和社会事务局提出申请。
各批次公办小学招生(信息采集和志愿填报)结束后,不再进行本批次的补充招生。第二批公办小学报名结束后,新学期开学前,户籍由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能在新区报名的适龄儿童,申请在新区入学,由社区治理和社会事务局根据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私立小学入学人数
4月30日前,经社区治理和社会事务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公布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小学名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和收费标准。新区民办小学招生由社区治理和社会事务局统一组织实施。区内专项招生结束后,剩余招生计划面向全市。
1.民办小学面临区域内特殊招生。5月27日,发布了本区民办小学专项招生公告。志愿报考新区民办小学且符合学校专项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5月30日至31日登录“四川省天府新区招生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6月1日至2日,按要求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料审核。6月6日,录取材料审查结果公布。6月9-10日,组织随机电脑录取,公布录取结果。自愿填报新区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面对区内专项招生志愿,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小学网上报名和计算机随机录取。
2.民办小学面向全市招生。成都市户籍适龄儿童、随迁子女及其他自愿报考新区民办小学且未参加区内民办小学专项招生的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于6月13日至16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6月21日组织民办小学随机电脑录取,公布结果。
6月24日,民办小学招生计划未完成需要补充的,由社区治理和社会事务局审核,报市教育局统一公布补充招生计划。6月25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进行补录报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进行补录报名。其中,通过计算机随机入学的民办小学,将为符合条件的已入学但未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报名;未被计算机随机录取的民办小学为未被成都市民办小学录取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6月27日组织民办小学补录,公布成绩。
公立和私立小学学位的确认
同时被民办小学和公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于6月22日至23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完成对其学位的最终确认。逾期不办者,默认为公办学位。已确认民办小学学位但放弃新区户籍并按政策享受新区户籍同等待遇的适龄儿童,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社区治理和社会事务局提出申请,由社区治理和社会事务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录取通知书
公办和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工作后,以公告或录取通知书的形式将相关信息告知适龄儿童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