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境旅客,每人每次允许携带人民币20000元。其他违禁物品如下:
1.爆炸物,如弹药、烟火剂、爆破器材及其仿制品;
2.管制刀具,如菜刀、屠刀、刀、斧等。;
3.易燃易爆品,如柴油、汽油、打火机、火柴、油漆、松香油、酒精等。;
4.腐蚀性物品,如硫酸、硝酸、盐酸等。;
5.药物,如砷、杀虫剂、氢化物等。